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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说案】女子酒后撕破警察蜀黍制服……

陕西检察 2020-10-17

我喜欢喝酒


喝完酒

一个人坐在路边

看灯光

把自己的影子拉长

车流的喧嚣里

我仿佛

不再是那个

没有存在感的女生


原本的我


被酒精浸泡后

我陷入无边的幻想

仿佛变成另一个人

可能是这样



酒后幻想中的我



也可能是这样




“醉醉”重要的是

醉酒后

我各种类型的男神

全部出现在我眼前


男神



我觉得爱情要盛开了


不要叫醒我

不要叫醒我

……

嘘~别吵~

哎呀都说了

 别吵行不行!

行不行?!

你管我是谁!

离我远一点儿!

……

嗯?

难道是


莫非我被色狼盯上了?

走开走开走开

再过来我就撕烂你

……

哎!?

干嘛给我戴手铐?

??

???

什么?

我酒后是这样的?


          

       2018年6月19日3时24分,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陕AU***8出租车司机报警称在西安市西郊某综合商场门口有乘客不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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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到达现场后,在该出租车司机的指引下,发现一醉酒年轻女子抱头坐在路边。民警遂上前询问女子身份,但该醉酒女子意识不清不予以回答。民警只好联系120急救。120急救医生到达现场后,欲对该女子进行诊疗,没想到遭到该女子的踹踢。民警见此情况连忙上前制止,并好言劝阻,没想到该女子又对民警进行踹踢、辱骂、撕打。最后,民警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将该女子制服并带回审查。


         

       经查,该女子今年27岁。其回忆6月18日晚11时许,自己一个人去酒吧喝了很多酒,隐约记得喝完酒后在酒吧门口乘坐了辆出租车,对之后发生的事情均记不清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罗某酒后对执行公务的民警进行踹踢、辱骂、厮打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其应当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罗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因酒后触犯刑法的新闻频繁被报道,美酒虽好切莫贪杯!既然无法控制醉酒后的自己,不如把握好醉酒前那个清醒的你,别等事情发生了才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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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铁检君要给大家介绍一位厉害的朋友……

来源: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文案:苏兴斌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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