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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检徽下】检察君牵手公益 同心守护明天

陕西检察 2020-10-17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未来,更是祖国的未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后接见参赛选手时表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能为每个家庭、每一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学校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对未来的美好预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新时代是没有止境的,要深入思考如何把工作做到前面、延展到后面。”

而如何“把工作做到前面、延伸到后面”,是未检检察官们长期深入思考、不断深化创新的重中之重。未成年检察工作,不仅仅局限于对未成年犯罪的起诉批捕等“亡羊补牢”式的帮助或挽救,建立一组完善的教、扶、预防服务体系,更加全面的保护未成年人,将未成年犯罪及被害发生率降低,才是未成年检察工作的初心。

创新工作方式

有效利用社会资源

扩大服务范围

为实现未成年人司法“全面保护”,延伸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监督和预防职能,建立不良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特殊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尝试工作形式和内容方面的创新。为破解检察机关以往“独当一面”时遇到的力量和精力不足的困难,提出“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完善未成年检察工作服务范围”的未检工作理念。携手西安市爱在路上公益服务中心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帮扶、预防违法犯罪”合作机制,并将该院“爱在检徽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关爱基地”作为此项目的工作站。

不良未成年人

是指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不良行为和第三十四条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困境未成年人

是指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业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合作方式

先试点合作

后正式签约

西安市爱在路上公益服务中心是周至县第一家民间公益组织,2016经西安市民政局批准,至今拥有900余名志愿者,其成员包括公职人员、个体商户、学生等各界人士,他们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助学问题少年、留守儿童等系列公益慈善活动,期间荣获“陕西省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等3项荣誉。

2018年11月29日,双方携手开展了“爱在检徽下”检察开放日试点活动,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为该县司竹镇王塘小学的16名留守儿童送上了丰盛的法治大餐,爱在路上公益服务中心为留守儿童送上了爱心礼包。活动后孩子们纷纷表示,希望该院和该组织能再次举办此类活动,他们感觉此次学习法律知识真有趣。

2019年1月5日,在西安市爱在路上公益服务中心五周年庆典上,双方签署协议书,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此次合作机制的建立,将致力于为全县境内的不良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实现他们健康成长,这是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在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帮教机制社会支持体系方面里程碑式的突破。


在此检察君也呼吁更多的机关、组织、社会团体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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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 寇沁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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