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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陕西省首例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
本案的成功起诉,是陕西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首例提起公诉的保护英雄烈士公益诉讼案件。英雄烈士的形象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引领社会风尚的标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等不仅属于英雄烈士本人及其近亲属,更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内容,承载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就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该案的诉讼工作,用扎实的证据和充分的论证赢得诉讼,真正捍卫英雄烈士的名誉,告慰这些为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献出宝贵生命英雄的伟大灵魂,为陕西省检察公益诉讼事业再创佳绩!
来源: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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