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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一起恶势力在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案

陕西检察 2020-10-17

近日,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师蒙作为公诉人,依法出庭公诉孙延玲等4人“恶势力”寻衅滋事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尚军担任本案审判长,延安市委政法委、延安市文旅委、延安市文物局、延安市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宝塔区委政法委及部分媒体记者、商户、群众共一百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延玲、孙红艳、孙彩彩、乔高玲4人在延安市宝塔区杨家岭革命旧址从事讲解服务,为谋取不法利益,孙延玲等人纠集相关人员阻止外来散客导游在杨家岭景区讲解,采取专人盯人、结伙警告、拦截、威胁、辱骂、殴打等方式,多年来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在该景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景区正常经营秩序,属于旅游景区“行霸”恶势力犯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该恶势力犯罪事实、恶势力犯罪特征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并就案件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与辩护律师进行了法庭辩论,庭审效果良好。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有影响的黑恶案件,在办理孙延玲等人恶势力寻衅滋事案过程中,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和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加快办案节奏,快侦快捕快诉,加强侦查引导,及时补正补齐补强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公诉指控精准有力,确保庭审效果。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要求,通过打好扫黑除恶“法律仗”,严惩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犯罪,除恶治乱,激浊扬清,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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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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