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直播首秀,你看了吗?
2月25日下午19:30-20:15,“西安生态日——检察公益诉讼与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在“西安检察”抖音、快手直播间进行。
△直播截屏
这次直播是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直播首秀。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党盟盟和“网红”小王,不仅为大家介绍了公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检察业务,还热切解答了镜头前各位网友关于盲道、窨井盖等公益保护方面的工作,以及网友和社会公众如何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提供公益受损的案件线索等问题。观众纷纷留言夸赞,“工作好细致”、“公共利益守护者”、“知识储备好棒”...
西检君在现场拍摄了一段幕后花絮,分享给大家~
△点击这里播放视频
接下来,西检君将直播中
提到的一连串数字、案例
为大家详细展开说说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向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后,依法向法律规定的有起诉权的机关、组织发出公告,督促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有起诉权的机关、组织没有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环境侵权责任,主要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法条链接 :
民法典第1234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民法典第123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和费用,范围包括:一是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是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是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是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五是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工作回顾
2015年试点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229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9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1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
为集中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全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均出台了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决议。市检察院先后与市河湖长办、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秦保局分别会签了在河道安全和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机制。各区、县检察机关先后与辖区自规、生态环境、水务、市场监管、秦保等行政机关会签60余份协作机制。
案例回顾
01
陕西某公司违法倾倒处置废酸污染土壤案
2016年市检察院发现,陕西某公司将废酸倾倒在长安区某村一宗闲置土地上,造成倾倒地区土壤酸污染。经鉴定,该公司倾倒废酸196车合计1912.83吨,受污染土壤面积约600平米,最大深度90cm,估算受污染土壤量为540立方米,某公司在不具备化工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处置倾倒大量废酸,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市检察院经调查取证,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按照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方案承担土壤修复费用,法院最终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于2017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陕西省环境资源领域六起典型案例之一。
02
阎良区某军事机场垃圾堆放影响军事安全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
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军事机场南侧护场沟内,有垃圾大量堆积。经现场勘查护场沟总长约4公里,宽8.5米,深3米,垃圾堆积总长约3.46公里,垃圾总方量约为5.88万立方。护场沟部分区域已被垃圾填埋,建筑垃圾压垮了跑道护栏,长期堆积的垃圾有可能危及机场试飞跑道安全及周边耕地及地下水资源,国防安全及生态环境遭受侵害。
阎良区院于2018年6月5日分别向街办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街办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机场跑道南侧外围的垃圾堆积问题依法进行处理。截至2018年12月,涉案的垃圾仍未清运整治,且堆积的垃圾仍在持续增加,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阎良区院随后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诉讼中经多方形成合力于2019年4月初完成了对该护场沟的垃圾清运。
该案被西安市政法委评为2019年优秀侦办案件。
03
长安区院办理的“高冠峪”违法建设系列公益诉讼案
在2019年开展的“清四乱”专项活动中,长安区院通过与水务部门的协作,彻底解决了“高冠河河堤”沿岸40余家农家乐“乱占”、“乱建”的老大难问题,共拆除违建面积3.9万余平方米。高冠河违建问题经水务部门多次整治、年年反弹,且在拆除“高冠河河堤”乱堆、乱建的“农家乐”时,村民经常围堵、闹事,拆除工作进展困难。
长安区院一方面认真厘清相关行政机关在河湖保护治理中的监管职责,依法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积极向违法行为人释法明理,让违法行为人充分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主动配合拆除整治工作。
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了市政府、市河湖长办和市水务部门的高度肯定,被西安市政法委评为2019年优秀侦办案件。
下一步西安检察机关主要从四个方面发挥职能,共同守护西安的生态环境。
一是找准服务全市大局发展的着力点。
二是狠抓办案,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数量、质量。
三是突出办案重点、狠抓专项活动。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益诉讼社会知晓率。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
检察机关的12309热线
积极向我们提供线索
参与公益保护
来源: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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