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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春色·正当时|定格你眼中的最美春色~

陕西检察 2022-06-19


Hey!Spring

春色●征集令

SPRING



“若待上林花似锦,出门俱是看花人”

春意盎然,柳莺花燕

空气中裹挟着惬意和舒适

趁着春意正浓时

不妨去和娇艳似锦的“fa fa”合影吧!



春光无限好,正是赏花时

让我们与春来一场约会

共赏独属于春的千姿百态~



与春光相约

赏一场春花烂漫

看一场人间悦事


关于春天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梦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

惠风何尝,花香四溢

在这美妙四月

检察干警们共赏明媚春景







陕检君在此发布

“检察干警眼中的春色”摄影征集令

正式启动~

精彩瞬间,由你定格


我们只要你眼中的春天

可以是办案路上烂漫的花海

或是春日暖阳下闪闪发光的检徽

或是发生在春天的奇妙瞬间……


只要主题鲜明,内容向上

构图和谐

还在犹豫什么?

变身摄影师,赶快行动吧!


投稿要求 


SPRING


1. 摄影主题为“检察干警眼中的春色”,需展示检察院的美好与生机,办案时春光下闪耀的检徽等,拍摄对象不限,可以是人、动植物、建筑或其他景色场景。


2. 陕西检察机关全体干警均可参与,摄影设备不限,文件格式为jpg,每幅图片不小于2M,不超过10M,分辨率不少于800dpi。


3. 作品发送至邮箱:sxjcmai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秀春色】 。


4.作品上交截止时间为4月30日0点。


5. 注意事项:

发作品时请备注姓名+单位名称+作品名+50字以内的照片介绍,不符合此格式规范的作品,概不入选。


6.作品一经选中,将会通过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邀请广大网友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而且获奖作品还有奖品相送哦。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所有。


/春/色/征/集/令/

快来分享你的春天


不必远行

你便能寻觅身边的春天

你周围的春景又给你带来怎样的感动

可叹春光不能常驻

不如用镜头记录那一刻的美好

欢迎向检察君投稿

与我们共享这春色如许🌿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摄影:周杨夏愚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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