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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陕西数字检察

陕西检察 2024-02-05




数字检察“一子落”,检察工作“满盘活”。

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监督方式的重塑变革,也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努力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走在前、作表率,立足实际、发扬优势、主动探索,锚定多元载体、整合内外数据、破除业务壁垒,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诉讼和社会职责,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紧贴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基层社会治理的检察需求,主动履职、能动履职、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以小切口撬动法律监督大变局,使法律监督从广度、深度、速度等多个维度上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展和加强,形成良好发展态势。

时者,势也,取势者为人先,谋势者有所成。

“万物皆数”的数字时代,数字检察浪潮汹涌,唯有应时而动,方能成就数字检察的时代课题。从本期开始,陕西检察官微开设《陕西数字检察》专栏,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宣传陕西数字检察工作最新发展和创新成果,积极引导借鉴运用首创经验,宣传和培树数字检察典型案例,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陕西数字检察品牌集群,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数字赋能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石泉县检察院保护汉江水质小记




“检察机关帮我们解决了排污监管难题,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我们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目前全县54家污水处理厂都已规范运行。”近日,石泉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检察建议整改“回头看”过程中,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的工作人员对该院数字检察工作连连称赞。



汉江是长江的最大支流,水资源总量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总来水量的67%。石泉县是汉江流入安康的第一站,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和保护区,承担着“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担当和历史使命。

个案挖掘牵出类案监督

2022年7月,石泉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某镇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汉江的行为。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承办检察官在梳理收集到的数据资料时发现异常情况,自2021年5月建成以来该污水处理厂电表数字显示为零,污水处理设施可能存在未运行的情况。“该案绝对不是个案,以用电情况为切入口,迅速摸排全县还存在多少未实际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安康市检察院立即指挥石泉县检察院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专项监督。

经进一步调查了解,石泉县共有县镇村三级污水处理厂54家,其中46家污水处理工艺需要用电。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从国家电网调阅46家污水处理厂近一年的电费缴纳清单,经数据比对又相继发现6家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未实际运行的情况。

巧力化解监管难题

污水处理厂未运行的问题解决了,用了电但间歇性运行等不规范行为该如何监管?承办检察官先运用统计学原理,寻找出每月电费金额的中间值,用每月电费金额与中间值进行比对寻找案件线索,但技术难度较高,不具备可复制推广性。在梳理数据台账过程中,通过分析污水处理厂的数据特征结合物理学知识,决定运用公式科学计算污水处理设施的每日最低运行时间。通过计算发现,全县用电的污水处理设施每日运行时间均超过10小时。因此以每日最小运行时间不低于10小时作为衡量基准,计算获得污水处理设施的月最低用电费用。通过比对出月电费金额小于月最低用电费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又发现18家污水处理厂存在未规范运行的情况。

卫星遥感辅助实现监督全覆盖

还有8家不需要用电的污水处理厂该如何监管,处理过后的污水是否达到排放标准?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获取了这8家污水处理厂的经纬度,通过第三方商业卫星公司卫星获取该区域的遥感影像数据,结合水质遥感监测算法,发现附近流域悬浮物浓度、水体透明度、高锰酸钾浓度、氨氮浓度、叶绿素a浓度等超标水质参数为劣v类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形成疑似不规范运行的非用电类污水处理厂监督线索,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的监督全覆盖。

监督点延伸形成综合治理新格局

安康市检察院对石泉县检察院运用数字赋能办理的污水处理厂不规范运行案件进行研判后,决定将监督点延伸至垃圾填埋场、规模化养殖场和矿山(尾矿库)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的违规排污行为,构建污水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破坏水质类案监督模型,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石泉县检察院通过一年的实践运用,该模型监督治理成效显著,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业系统治理,整治违规排污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养殖场共48家,关停矿山1家,推动全县54家污水处理厂整章建制、规范运行。同时,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就污水排放源头性、普遍性问题,向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督促完善监管体系,提高源头预防和管控效能,并与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两法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形成对汉江水质的保护合力。

如今,在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的同向发力下,石泉县境内汉江水质已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污水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破坏水质类案监督模型经省市两级院指导优化,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石泉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数字检察理念,运用大数据赋能,秉承“以个案办理带动类案监督”的办案思路,持续聚焦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为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贡献检察力量。

联合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

联合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来源: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雨菲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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