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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专访|王旭光:奋力谱写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检察新篇章

陕西检察 2024-02-05

奋力谱写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

陕西检察新篇章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


今年10月25日至26日,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右三)在商洛市检察机关调研,其间前往商南县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重点企业了解工作情况。

“应勇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讲话,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怎么看’‘如何干’‘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干’,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和实践论,对于推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近日,二级大检察官,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陕西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要求,做好两批主题教育有机衔接和成果转化,以更高质效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谱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


记者:大检察官研讨班明确提出,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对此,陕西省检察机关将如何落实?


王旭光: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集中体现最高检党组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领悟和深入践行。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履职尽责,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陕西省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持续推动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立足检察业务,结合监督办案,围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双进”工作等深化实践载体、培树典型案例,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善于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更加自觉将讲政治与讲法治深度融合、有机统一于检察履职,转化为依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铸牢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记者:未来五年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您在主题教育中围绕“构建新时代陕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 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展了深入调研,能谈谈有什么样的谋划和考虑吗?


王旭光: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全面发力。机制现代化既是理念现代化的实践体现,也是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影响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效能发挥。抓住了机制现代化,就抓住了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今年5月至7月,我与调研组到5个市13个基层检察院蹲点调研,就如何构建新时代陕西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形成了一些思考,重点围绕党的建设、一体履职、协调联动、协同治理等4个方面加强实践探索。


比如,在探索构建一体履职工作机制方面,发挥秦岭北麓地区、秦岭南麓地区、关中平原地区、陕北高原地区等4个跨区划检察院的“杠杆”作用,对于区划检察院怠于履职、不便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案件,由跨区划检察院直接监督或接续监督,解决跨地域、跨流域案件“一方管不了、多方管不好”的问题,初步形成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机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调查研究的“后半篇文章”,推动上下级检察院纵向一体履职、接续监督,加强同级检察院横向配合、跨区域协作,促进“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综合履职,使调研成果转化成为陕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成效。


记者: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形成执法司法合力的重要途径。在这方面,陕西省检察机关将从哪些方面持续推进?


王旭光:近日,陕西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共同牵头,从省级层面先后召开了首次法检、检警工作会商联席会议,建立常态化交流会商机制,围绕推动执法司法理念转变、促进案件办理质效提升凝聚广泛共识。陕西省检察机关将立足法治中国建设全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在省委及其政法委具体领导下,助力构建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多方参与的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格局,推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监检办案衔接与配合制约、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衔接等6项机制,强化人大执法检查、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衔接协同,在监督中制约、在衔接中配合,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


记者: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陕西省检察机关将如何践行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王旭光:高质效办案,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既引领检察司法理念更新,也推动监督履职方式转变。实现高质效办案,就是要按照最高检党组要求,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将从规范化管理、专门化履职、数字化赋能、项目化推动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具体来讲,完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以刑事二审上诉、抗诉等6类案件为重点,严格办案期限和质量管理。全面落实检察官权责清单,夯实检察长“管”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发挥内外部、上下级监督制约作用,强化程序约束,把住质量关口。推进生态环境、未成年人、知识产权检察的职能、机构、机制、规则、队伍专门化建设,促进集中统一履职,统筹适用各种法律责任。做实数据的汇聚、整合、管理、应用,“建用一体”发挥法律监督模型作用,实现重大个案突破,健全类案监督机制。推进两批89个改革创新项目全流程、全要素规范化管理,加快42个成熟项目转化运用,以点带面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掣肘高质效监督履职的深层次问题。


记者: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的“三有”争创活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新时代新征程,您对用好这个“抓手”,推动陕西省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有什么考虑?


王旭光:“三有”争创活动开展近三年了,已成为陕西检察的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不用扬鞭自奋蹄!”“三有”争创决不是为了数据排名、指标“好看”,必须解放思想、开拓视野,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实践品格,补齐补强民事检察“不专”“不会”、行政检察“不敢”“不力”、公益诉讼检察“不精”、检察侦查“不强”等问题短板,拿出勇立潮头、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全力以赴在新时代新征程干出新业绩、展现新作为。


今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赋予陕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在西部地区发挥示范作用”的战略使命。我们将深切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赋予的新定位之重、新责任之重、新使命之重,把准前进方向、抓住重大机遇、放大比较优势,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充分履行监督、诉讼和社会职责,助力构建科技创新体系、现代化产业体系、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系、文化建设体系、生态保障体系、全域开放体系,以实干实绩为谱写陕西新篇章、争做西部示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检察日报》2023年11月16日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编辑:郑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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