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场的完美“蝶变”
“太感谢你们检察院了,以前这里臭气熏天,经过你们督促整改,现在一片绿,多好啊!”2023年12月20日,我再赴瀛湖回访,我院的老朋友、安康市汉滨区流水镇窑头村村民熊守平望着碧波荡漾的湖水欣喜地对我说。迎着他的目光,之前的办案经历一幕幕浮现……
那是2021年,我刚到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任职不久,院里就接到流水镇垃圾填埋场污染瀛湖水质案件线索。位于安康市汉滨区的瀛湖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地,承担着丹江口水库70%的供水量。瀛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是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我对该线索高度重视,与分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立即赶赴现场。
来到瀛湖岸边,眼前的情景令人震惊,苍蝇满天飞,垃圾随处可见。在瀛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人们在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的空地上随意倾倒和填埋生活垃圾。这里距离瀛湖水域仅640米,周边沟道直通下游的瀛湖库区,垃圾场的存在对瀛湖水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这里可是我们的家啊!水都污染了,让我们怎么生活?”熊守平的一句话,让现场所有检察官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我院立案调查后,依法向流水镇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涉案地点倾倒垃圾现象,彻底整治该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瀛湖水体安全,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一开始,流水镇政府的整改只是将现场垃圾简单就地取土进行填埋。经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流水镇政府向汉滨区政府作了专题报告,汉滨区政府批准在当地重新选址新建一处正规垃圾填埋场。同时,流水镇政府对违规垃圾填埋场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清运全部垃圾后覆土复绿,修复了生态环境。
案件办结后,我们一刻也没有忘记过瀛湖。2023年,我院主动汇报相关工作,推动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与汉滨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会签《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联系机制》《“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建成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与9家相关单位进行数据对接,自主研发“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绿色秦巴”环保组织工作人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聘请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专业人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汉江水质保护新格局。
2023年,安康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到100%,以瀛湖为代表的秦巴汉水自然风光熠熠生辉。
∆《检察日报》2023年12月31日
来源:检察日报
来源: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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