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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中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9日以互换照会方式再次修订《中阿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将两国持普通护照人员纳入免签范围。由于此前阿联酋已经对中国持普通护照人员开放免签,此次修订意味着中国同样给予阿联酋公民免签待遇。
2017年12月19日,驻阿联酋大使倪坚与阿外交与国际合作部领事事务助理次长艾哈迈德共同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同意扩大免签范围的换文仪式。
两国政府同意以互换照会方式再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将两国持普通护照人员纳入免签范围。上述修订自2018年1月16日起开始生效。生效后,阿联酋将正式成为第11个与我互免普通护照签证的国家。
仪式前,倪大使与艾哈迈德进行了友好交谈。
倪大使表示,中方给予阿公民免签待遇是着眼中阿友好大局,推动两国人员往来便利化和民心相通的重要举措。中方欢迎越来越多阿公民利用免签便利来华访问,更好地了解中国、认识中国,不断夯实两国民间友好基石。
艾哈迈德赞赏中方惠予阿公民免签待遇,并表示,阿中友好关系源远流长,民间友谊深厚牢固,相信随着免签措施生效,会有更多阿公民到访中国,进一步促进两国各领域交流合作。双方还就加强领事合作、保护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及个别领事保护案件等交换意见。
2016年11月1日,阿联酋政府宣布,中国公民持普通护照入境阿联酋无须预先申请签证,入境不收取费用,停留期30天。持照人可按阿联酋相关规定缴费延期一次,再停留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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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之声》自新华社、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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