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华裔司机醉驾撞路旁车 坚决不认罪上诉 结果......

大温中文 2024-02-29

" 精彩新闻尽在环球中文网。"  点击文章上方“温哥华中文网”蓝色字体后关注订阅,即可收到相关最新资讯



【环球中文网 www.cbeiji.com讯 ]一名华裔司机醉酒开车﹐撞到一部停在路边的汽车;司机当时酒味浓重﹐步履不稳。警员接报到现场后将他拘捕,案件一审被判醉驾成立,


司机上诉到安省高等法院﹐仍被驳回。 事情发生在2015年6月。女事主M带同她兄弟和一位朋友﹐开车从家中车道上倒车出来﹐正打算东行﹐看到一位朋友﹐就停在路边与朋友交谈。 


此时﹐吴姓司机驾车西向而来。当他的车接近M的车时﹐车上3人都惊恐地发现﹐他的车偏转方向﹐向他们开来。结果他的车碰撞到M车的后部﹐M的汽车气袋弹出。 M车上的人下车来找吴理论。吴摇下车窗﹐立时散发出酒气。而且他说「哇﹐太好了!」似乎完全不知此刻已经发生了撞车意外。待他走出车来﹐步履不稳﹐头重脚轻﹐一副酒醉的模样。3人打算报警﹐吴不同意。 



但他们仍然报了警。女警员到达现场时﹐吴已经坐回自己的车。警员和3人谈话后﹐又和吴交谈。发现他口齿不清﹐周身酒气。而且他两眼发红。此外﹐他的嘴脣干燥和乌黑﹐好像喝了红酒没有擦干净一样。


女警员注意到﹐他下车后脚步摇晃。走回车时﹐又打不开车门。综合现场观察﹐警察将他拘捕﹐控以「醉驾」罪名。 初审时﹐吴的律师辩护说﹐3名现场人士描述当天情况﹐各有出入。此外﹐他认为﹐现场情况可能是M的车当时就已经停在超过东行线的地方﹔另外事发后﹐吴的车一个轮胎破了,这可能破胎早已发生而导致车祸。但初审法官认为﹐综合所有证据﹐「我认为﹐吴当时的驾车能力因醉酒而受到严重影响」。


吴不服上诉。他的上诉律师提出﹐初审法官未能从证据中看到无辜的情形﹐是一个错误。此外﹐法官接受3名现场人士的证词﹐也是错误。 负责审理上诉案的高等法院法官审阅全案后认为﹐上诉律师提出的2个设想﹐难以成立。 


高等法院法官认为﹐从现有证据中﹐看到车祸可能是轮胎漏气造成的﹐只能是臆测。高等法院法官称﹐这是一宗证据明显的醉驾案件。肇事车主撞到一部停泊的车辆。案发时﹐他本人发散酒气﹐脚步踉跄。而且最终停在错的位置(汽车西向停在东行线上)。


爆胎发生在他的车撞到人家车的相同一侧。如果接受被告律师的说法﹐认为责在轮胎﹐那么这个结论就会和本案中其它证据相抵触。 最终法官决定﹐驳回上诉。



更多微信新闻点击下面文章阅读: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华裔司机醉驾撞路旁车 坚决不认罪上诉 结果......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