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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为了您的爱车,拒绝劣质油品!


油品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当前油价高位运行,个别不良商家制售不合格油料,不仅会对爱车造成损害,还会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案情速递
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线索,反映大连加油站销售的92号车用乙醇汽油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对汽油进行了抽样,经专业机构检验得出结论,该加油站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92号车用乙醇汽油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本案中,该加油站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要求,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其做出了停止销售不合格92号车用乙醇汽油,并处以罚款19662.5元的行政处罚。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
油品生产、经营者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标准,严禁生产、销售标号和标识不相符、质量不合格、掺杂掺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严禁销售的油品。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加油站加油,避免劣质油品对您的爱车造成损害。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查办油品质量违法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行为,扎实推进油品市场整治,切实维护好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以案说法》历史文章列表






精 彩 回 看

1.消费者权益要敬畏 “反向抹零”属违法

2.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死螃蟹能吃吗?爱吃螃蟹的您注意啦!

本条微信由“大连市场监管”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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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场监管(微信号:dlsscjgj)

监制:周毅

文字:林鹏

编辑:贺宇

来源: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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