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风采】陈良良:让青春之光闪烁在红绿灯下
2月1日,秦安县隆重召开第三次劳动模范表彰大会,表彰奖励近年来在全县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凝聚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秦安的磅礴力量。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良良荣获“秦安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顶烈日,战风霜,踏星辰,迎朝霞,轮换的是季节,不变的是身影。同事说,他是“拼命三郎”,倾情岗位,恪尽职守;朋友说,他像一团火,对身边的人永远充满热情与耐心;群众说,他是十字路口的交通安全守护者,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承诺。他就是秦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陈良良。
敢打敢拼,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陈良良从加入公安队伍那天起,他一直在城市执勤第一线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陈良良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坚持做到“轻微违法批评教育,严重违法规范处罚”。当交通违法行为人不服劝阻或拒不承认违法行为而胡搅蛮缠时,他始终坚持耐心教导、热情劝告,努力使交通违法人员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交警,就要先树立服务意识。当我疏导交通时,那些从我身边走过的小朋友会跟我说一句‘谢谢警察叔叔’,这时就会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秦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陈良良告诉记者。
陈良良在城区重点路段采取了流动巡逻岗、固定执勤岗和“护学岗”相结合的交通服务机制,保障了良好城区交通秩序。他和大队民警不定期深入城区中小学校、客运单位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讲授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事故教育警示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有效提高了人们的安全行车意识。
多年来,陈良良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得到社会的肯定和同事的认可。2010年、2011年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天水市公安局评为“十佳交警”,2016年被授予全省公安系统“双严”先进个人。
如果说青春如歌,那么陈良良的青春注定是一曲不朽的赞歌。因为热爱,所以执着;因为执着,所以奉献。选择做一名警察,需要一种心理准备,需要一份勇气,更需要多一份坚强。正是有了陈良良这样的民警,才让警徽更加熠熠生辉,才让“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