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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三问:猥亵还是强奸?谁来回答?

观潮君的☞ 雨中红莲 2020-10-24

王振华


7月3日晚21:00,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报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涉嫌猥亵儿童案件:


2019年6月30日22时许,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报发出后,@人民日报 连发三问: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



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猥亵女童


7月3日,多家媒体报道,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某涉嫌猥亵女童被采取强制措施。


新城控股7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某某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


案情回顾:谎称去上海迪斯尼玩 将女孩从江苏带至上海


据报道,这起案件发生于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上海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


↑万航渡路示意图


据报道,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也已到案。周某49岁,江苏徐州人。据其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此案曝光后,相关话题很快就登上微博热搜:



当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官方微博@女性之声 发声:性质恶劣,令人愤慨!



@人民日报 也再次表示:任何人都没有法外之权!



网友纷纷评论:打击犯罪行为,绝不姑息!



涉嫌猥亵还是强奸引争议


案件曝光后,对于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某行为涉嫌猥亵还是强奸的定性也引发争论。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玉霞律师表示,目前具体情况尚不明晰,但从现有报道来看,虽造成女童阴道撕裂,但过程可能未涉及生殖器接触,或者目前还没有生殖器接触的证据。


张玉霞律师补充,由于受害女童只有9岁,从法律定义上来说,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女性,在法律上被视为幼女,即便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但如果有生殖器官接触,涉嫌的罪名同样为强奸罪。


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解释:“猥亵罪刑较轻,但强奸则属于重罪。”怎样认定强奸既遂,成年人受害者和儿童受害者,有不同的认定标准。他表示,法律上对儿童受害者,适用的是“接触说”,即只要性器官发生接触,即算既遂;成年人受害者,则适用“插入说”标准。


此外,针对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对女童造成“轻伤”,范辰认为,因女童是仅有9岁的未成年人,所以应认定其属于犯罪情节恶劣。


央视热评:猥亵女童伤天害理,必须依法严惩!


7月4日,央视新闻发表评论,也对该案件连发三问!


警方的通报,既回应了舆论关切,也证实了王某某涉嫌违法犯罪。


于法不顾!于情不容!王某某的行为令人发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仅违背伦理,背离公序良俗,更是视法律为无物,让公众无法忍受,不可承受,更不能接受!


犯罪嫌疑人既严重摧残了女童的身心健康,也给其父母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既挑战了法律尊严,也挑战了大众的心理承受度,必须依法严惩!不如此就无以慰藉受害者,就无法平民愤,也难以起到以儆效尤的震慑之效。


尽管王某某、周某某已被刑拘,但公众的追问并未停止,疑惑也并未全部消散。


公众有权知道:


王某某此前有没有性侵女童前科?


周某某带女童到上海,是不是第一次?


这种罪恶的交易是个例还是产业化?


每一次追问都是抵达真相的过程,也是起底罪恶的过程,更是还原正义的过程。


此外,王某某的身份也为大众所聚焦。据报道,王某某是新城控股董事长,不折不扣的亿万富翁。但很显然,此案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此人多么显贵,都要一查到底,都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法治时代,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一旦违法犯罪,谁都不能逃避法律制裁,也不会享有特权。谁都不可能“收买”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的价值共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世道人心的朴素底线不容冒犯,谁违法犯罪谁就会受到法律惩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者,夯实公众的法治信仰,还受害者以公道,还社会以正义,我们在期待,更有坚定信心看得到、感受得到。



董事长性侵幼女,追问不能停

作者/来源:纸上建筑(zhishangjianzhu)


#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女童案# 击穿了人们的底线,在万众瞩目的福布斯财富榜上,居然还隐藏着这样的人渣。


而如果不是这一次东窗事发,这位数百亿身价的董事长依然会继续扮演商业领袖、青年导师,甚至还是慈善先锋——其旗下公益品牌“七色光计划”专门面向乡村小学,多年来共帮助学生5000余人……曾经的光环业绩,如今却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如果仅仅是为洗白而做慈善,已经算幸运,最怕是披着羊皮作掩护,背后干着禽兽的行径。


伤天害理,无法容忍,像这样的犯罪,能力越大,伤害越狠,公众非常担心,媒体非常关心,但是并非所有的嘴都有能力去质问。作为横跨政商两界的顶级权贵,一切顶级资源早已无缝整合,并且在曝光无可饶恕的罪孽之后,依然在发挥着强大的作用。


昨日最初曝光的一些新闻源被删,网上也流出关于信息管控的传言,微博上本该持续的热搜也转瞬不见……神秘力量使得公众不得不担忧。这一次,天怒人怨,我们不要迟到的正义,必须马上一查到底。


昨晚人民日报发出愤怒三问,也就这样的顶级央媒,有能力抗衡神秘之手。人民日报的三问,也是广大网友的疑问:猥亵还是强奸?嫌犯有无前科?是否存在利益链?


恋童癖是不可纠正的性变态,国外有研究表明其带有先天性质,但是它永远不可能获得像同性恋那样的承认,因为任何恋爱都必须建立在有行为能力者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不容以任何借口侵犯未成年人。有病请忍着,脑补也不犯法,但是如果付诸实施,必须遭到法律的严惩,各国从来没有对这一性倾向打开一丝一毫的绿灯,甚至在发达国家更为严厉,有美国男子仅仅是预谋策划性侵幼女,就迎来了三十年监禁。(太阳报)


所以,对于董事长这把年纪,不可能是刚刚发现自己的变态,而这样轻车熟路的操作,也不像是第一次满足自己。结合金主不差钱的买单能力,以及流畅的第三方服务,不得不高度质疑其已经侵害过多少幼女。如果坐实,按照既往案例,性侵多名幼女大概率是死刑。


然而罪犯依然有很多条逃脱制裁的路径。”既往不咎”是一方面,”猥亵还是强奸”也是一方面,其量刑标准相差甚远。前期报道称受害人阴道有撕裂——都这样了还是“猥亵”?这是公众无法接受的地方。



谁来回答?


公号平常志今天发文《中国“调查记者”仅剩百人,所以14亿人的新闻只剩流言和谣传》,文中指出:


调查记者的常年缺位,导致官媒逐渐丧失公信力,不管做什么澄清和报道,大众只相信案件真相被掩盖,背后有权钱交易、有职能部门不作为、有利益输送和见不得人的勾当。 


2019年6月30日,上海普陀警方接到报警,王女士的9岁女儿遭到一男子猥亵。


2019年7月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2019年7月2日晚上,犯罪嫌疑人周某至公安机关自首。


2019年7月3日上午,微博热搜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女童案。


2019年7月3日下午,上海公安方面回复,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属实。


2019年7月3日晚上,王晓松接任其父王振华的新城控股董事长职位。


2019年7月4日凌晨,微博传王氏子夺父权闹剧避重就轻、混淆视听。


2019年7月4日上午,王振华猥亵案退至热搜第38位。 


某官媒三问涉嫌猥亵女童事件,这种“三问”看似在主持正义,其实有点滑稽,因为这三问是大众要问“官媒”的,你们的调查记者去哪了?告诉大众: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 


三问应该是官媒要正面回答的!大众不只有三问,还有更多问题: 


1、事情过了三天,公安部门才在舆论沸腾时发声,谁在不作为?


2、事情过了三天,上市公司才发公告,证监会有何作为?


3、7月3日民怨鼎沸,某官员以什么依据命令官媒和民众删稿?


4、立法部门如何解释猥亵与强奸?按已知信息,拿棍子捅下体也是非接触?


5、立法部门如何及时反映民意,猥亵强奸儿童必须化学阉割,可行吗?


6、犯罪嫌疑人关联的关于儿童公益活动是否是大规模的恋童猥亵案?


7、是提高儿童的防范意识在前,还是加大犯罪处于极刑的力度,加速立法?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三千年的老话,中国人都懂,主管部门不懂?防得住网络信息,防得住民众的失望和绝望吗?后果是什么?


前南方周末高级记者李海鹏在微博感慨:“我们失去了新闻业与调查记者们,失去了部分真相,失去了部分真实的世界……你说奶头乐也好,娱乐至死也好,麻痹也好,怯懦也好,甚至你说养猪场也好,重要的是我们感觉很安全、舒适,避免了挑战,我们很愉快……”这种讽刺愈演愈烈。 


没有调查记者的新闻报道,社会上任何一个事情都可能像瘟疫一样无头绪传染,恐惧、暴虐、愤怒、哀嚎,人们不再关注真相本身,而是把内心的戾气无限放大,表达着自我的情绪和存在感,宣泄着早已积压的对于生活、工作、理想与现实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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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来源1:光明网综合中国青年报、央视新闻、每日经济新闻、上海普陀警方、中国新闻网,@人民日报、@女性之声、网友评论等  来源2:纸上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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