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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宪法日普法活动顺利开展

请收藏 浙大马院 2022-06-09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普法活动在西区食堂广场顺利开展。活动由浙大马院基础教研中心及党支部主办,浙大马院研究生团支部承办。


正值午餐时间段,不少同学在路过食堂广场时,便被“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红色条幅所吸引,走到活动处向老师们了解宪法知识竞赛,咨询宪法相关小问题并扫码答题领取小礼物。本次活动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有效回收竞赛答卷250份,其中还有不少来自国外友人的答卷。大多数同学获得了八十分以上的分数,不仅收到了心仪的礼品,更加深了对于宪法相关知识的了解。


下面我们来听听活动的全程参与者怎么说:

“学宪法、懂宪法、守宪法是新时代大学生的必修课。值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学院基础教研中心及教工党支部、研究生团支部共同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知识竞赛活动。作为活动的参与者,我感慨良多。活动现场人流如织,“扫码答题”这一模式极大地激发了受众对于检索、学习宪法知识的热情。希望自己以后也可以多多参与到此类活动中来,切实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 答题领奖.


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知晓了以往自己关于宪法的知识误区,学到了很多宪法知识,增进了对宪法的了解和认识。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信同学们一定会自觉成为宪法的遵守者、支持者和拥护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身为马院人,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承担起宣传宪法的职责,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字:关津沣

图片:陈铁峰|关津沣|杨宇鹏

辑:新闻中心  张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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