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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子堂 |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发展脉络、核心要义和时代意义

付子堂 中国法学 2022-04-24

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顺应时代发展大势,把法治建设普遍规律与新时代中国国情、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生动实践结合起来,深刻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系统阐释、认真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一科学命题,深入学习和深刻把握这一理论范畴,对于认识“中国之治”新成就、认清“中国之治”新要求,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发展脉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接过历史的接力棒,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的历程中,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对法治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战略性思考和历史性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形成发展,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一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深刻回答了许多一直想弄清而没有弄清的困扰,指引法治中国建设按下快进键。

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内容丰富、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其科学内涵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十个坚持”。“十个坚持”科学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体现出坚定的人民立场、鲜明的时代特色、突出的问题导向,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而贯穿始终的关键词至少有三,即党的领导、法治体系和信仰法治。关键词一: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统领和贯穿其它各个方面的制度。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统领性、全局性、决定性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重要讲话中都把坚持党的领导摆在突出位置,强调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党的领导,既有坚持的问题,也有加强、改善、完善的问题。首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毫不含糊、毫不动摇。纵观新中国法治建设历程,最根本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原则性的重大问题。其次,“加强、改善、完善”必须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为此,要正确处理加强党领导立法与立法机关主导立法的关系、加强党保证执法与行政机关和监察机关严格执法的关系、加强党支持司法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关系、加强党员带头守法与全民守法的关系,从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党的领导的制度化。关键词二:法治体系“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汇聚全党智慧而凝练出来的一个最具原创性、时代性和标志性的法学范畴,是一个内涵丰富、深刻的最具代表性统领性的核心概念,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理论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纲”,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一个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具体制度组成的多层次、多领域的宏大整体。静态文本的法律赋权和动态过程的法治赋能,就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法律表达。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战略谋划,也是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的经验总结,它将抽象的法治国家建设目标分解、具化为看得见、能感受、可操作、易评价的“五大子体系”,解决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理论向实践有效转化的方向和路径问题。第三,通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大子体系”需要承担新任务、发挥新功能。关键词三:信仰法治只有信仰法治才能坚守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仰法治”,既是对党员干部和执法者的要求,也是对全社会的要求。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是信仰法治的逻辑起点。信仰法治,首先要尊重和维护法律的权威。去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式的人治思想和人治现象,是维护法律权威的应有之义。促进公平正义是信仰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对政法工作而言具有生命线意义,个案公正是对每一个办案人员的基本要求。扫除司法腐败是信仰法治的有力保证。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是危害法治信仰的毒瘤。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守职业良知,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法治信仰是法治强国建设的精神基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在前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牢不可破的、崇高的法治信仰的有力支撑。

三、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时代意义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这一宏大体系中,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从执政理念看,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实践面向看,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支撑;从理论体系看,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教育、关于文化建设、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其他各方面的重要论述一起,共同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科学的宏大体系。(二)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践的思想旗帜和行动纲领正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下,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法治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日益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安排,初步可以概括为“一二三四五”。“一”,即“一条道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的核心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即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战略安排相适应,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在此基础上,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法治强国是题中应有之义。“三”,即“三位一体”,包括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四”,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方面主要任务。“五”,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总抓手所包含的五个方面内容,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三)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全面继承和创新发展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学理性极强的科学理论形态,全面传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法律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吸收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进入新时代的集中体现;是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和法治思想精华的检视和汲取,科学阐释了法治与改革、法治与政治、法治与德治、法治与人权、维稳与维权、法理与事理情理等一系列重大关系,体现出海纳百川的宽广襟怀、融通古今的深远视野和守正创新的理论品格。(四)对世界法治文明进步做出中国原创性理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中国理论创新,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法治文明和人类法治文化的原创性理论贡献。在话语体系方面,打破了西方法治话语垄断;在法治实践方面,升华了社会主义法治形态;在国际视野方面,推进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然是法治强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站在新时代新起点,面对法治中国建设新进程新任务,系统阐释、认真研究、深入学习和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一重要科学命题和重大理论范畴,必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建设、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更加坚强有力、更加科学系统的理论支撑,助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助推“中国之治”再创新奇迹、进入新境界。

本刊已发相关主题的文章还有:

1. 王 晨: 《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担当尽责 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前进》(2019年第6期);

2. 李 林: 《新时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9年第3期);

3. 胡 明: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法治体系建设》(2018年第3期);

4. 张文显: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方略和实践》(2017年第6期);

5. 张鸣起: 《论一体建设法治社会》(2016年第4期);

等等。

文摘来源:《中国法学》2019年第6期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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