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伤赔偿待遇简表(2022年6月)
作者:魏凡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所执业律师,承办江浙沪区域各类案件。咨询微信:weifan2527,欢迎长按二维码添加好友。
工伤待遇,详细规定在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之中,江苏省政府又出台了《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予以细化。且不论其他更为具体的政策规定,只看上述两部文件的内容,就已经有一百余条之多。
对法律并不在行的劳动者,如果想要直接从法律规定中学习工伤待遇相关知识,容易陷入法律的庞杂体系以致迷路——这是成文法国家的通病,然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却更是浩如烟海。
在劳动法业务实践中,工伤待遇纠纷时常出现,但并非所有工伤劳动者的伤情都极其严重。根据业务接触不完全统计,七级及以下的伤情是最为普遍的。而七级以下的伤情,工伤待遇相对简单,比如最常见的就是三个补偿金和一个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为了弄清自己的待遇,全面学习工伤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显然是不经济的选择。
为此,我们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苏州地区目前的最新数据,特别制作了《工伤待遇简表》。七级及以下的伤员,查阅简表已经足够,工伤待遇基本齐全;六级及以上的伤员(或工亡员工),简表只列举了最主要的待遇,可关注“东窗律疏”微信公众号,在文本输入框回复“苏州工伤2022”,获取《工伤待遇详表》。
(点击查看大图)
关键数据更新提示:
1. 2022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12元。
2. 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规定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3.25%。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431元/月、2745元/月、2059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等。
3.2021年12月,苏州市统计局发布统计年鉴,苏州地区2020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2926元/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为113744元/年。
4. 2021年7月,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从2021年8月1日起,苏州市(含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即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工伤赔偿待遇的计算,依赖于政策文件、统计数据,文件和数据可能会出现变更,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律师。同时欢迎收藏、关注“东窗律疏”公众号,我们将持续创作更新苏州地区政策文件、司法实践解读的原创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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