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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工地出事了!多地紧急发文:天津实名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或获5万元

2017-05-12 峰之 基建通


2017 年 5 月 7 日 6 时 30 分,江西丰城又一次进入大家的眼帘,丰城市荷湖乡新泽村境内一电力施工作业现场突然发生高压电塔倒塌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 4 人死亡、1 人受伤。这是继「11·24 丰城电厂特大事故」后又一次安全事故!


据了解,事故地点为江西省电力公司承建的 500 kV抚州-罗坊输电线路工程分包单位(四川强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 月 7 日 6 时 30 分,分包单位 5 人在 #181 号塔上进行紧线作业,7 时 26 分左右,#181 号塔折倒,连带造成小号侧 #151 号塔塔头折裂。


事故造成分包单位5名员工随塔跌落,2 人当场死亡,2 人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1 人仍在医院救治。


又是在这一天,上午 11 时湖南省攸县黄丰桥镇吉林桥煤矿井下发生了一起重大气体中毒事件,截至目前已造成 18 人死亡,37 人受伤。


一天时间 2 起事故,22 条生命离我们而去,安全生产再一次为我们敲响警钟!


安全生产红线在哪里?


安全管理底线在哪里?


同样的问题引人深思,安全不是走形式、更不是喊口号!


近几日,全国多个省市地区齐发文表态,安全管理力度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天津

实名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或获 5 万元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天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其中列举了群众可举报的 11 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包括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责令限期改正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指令的,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等。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举报分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针对实名举报。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一旦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 500 元至 5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


山东省

一年发生3起安全事故企业将被吊销许可证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就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下发通知提出,将开展为期三年的建筑施工“抓主体责任、抓市场现场、建平安工地”安全治理行动。到 2019 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事故总量显著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建筑施工较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30%,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另提出,要严格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时限超过 120 天或一年内发生 3 起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吊销,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长沙市

地毯式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通知、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地毯式大排查。《通知》规定,安全隐患大排查从 5 月 9 日开始、12 月 30 日止,排查对象为长沙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类管线工程、地铁工程等,排查重点在深基坑工程、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八个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


广西

将立法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立法论证会。


该厅起草的《规定》中明确,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法律责任作了详细规定,并进一步强化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望在该区建筑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下,有效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身为基建人的我们同样深感安全生产是关乎民生,多地区齐发安全管理新政策也是顺应了民心,而此次天津也最为实在,为了鼓励群众参与,最高奖励 5 万元。看了上述这些通哥也想说:安全无大小,责任人人有!早该如此了!


来源:本文来源于中国建设报济南日报

部分素材来源于网络

由基建通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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