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持续推进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19年以来,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决策部署,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依托指标体系和年度评估,每年都专门发文安排有关工作,坚持长期、系统、整体推进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日前,陕西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对2022年“三项制度”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单位充分认识全面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对于提高人民对执法的满意度,对于促进依法依规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于大幅提升执法质量效能的基础性意义,对“三项制度”工作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针对2021年评估问题加强整改,重点是按照规定拓展“三项制度”工作范围,加强事后公开,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履行执法职责,规范乡镇街办执法,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部门法制监督系统自身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等。针对“三项制度”工作存在的问题,通知提出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常态化开展“三项制度”评估,在已经进行两年两次评估基础上,再进行五年五次评估。二是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各市每年要至少组织两次全市范围内的案卷评查专项工作,省级重要行政执法机关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本系统案卷评查专项工作。三是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常态化分析复议诉讼案件,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外部联络机制,切实解决执法办案实际问题。重点工作和工作措施纳入省级评估内容。
各行政执法单位今年的目标任务是完成“三项制度”指标体系中90%的指标,为此,通知要求各级司法局、执法部门法制监督机构围绕指标体系,聚焦问题解决、重点工作落实查漏补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工作措施,弥补工作不足,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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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李琪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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