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及司法部《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近期陕西省司法厅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面覆盖、化解及时有效,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调解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作用更加凸显,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活动有五项主要任务。
一是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坚持防范在先,织密排查网络,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要求,开展全方位、全天候、拉网式排查,广泛收集风险信息,准确把控纠纷苗头,及时处置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控制。
二是深入调处行业、专业领域,涉疫情、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不适合调解或经多次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引导纠纷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主动开展回访。对已调解成或未调解成的纠纷一律进行回访,做到“应访尽访”,在回访过程中要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错误,听取群众意见与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提高调解实效,巩固调解成果。
四是源头防范矛盾纠纷。深入研判矛盾纠纷产生的规律和趋势,建立健全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全面预防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矛盾风险评估研判的前瞻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五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机制,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
专项活动于3月15日开始至11月30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活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此次行动作为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把专项活动作为全年司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狠抓排查化解,提升工作实效,强化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总结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报送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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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李琪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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