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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在路上》未播结局:大老虎们最终的归宿……

2016-10-26 苏航 长安君 长安剑


昨晚,《永远在路上》“大结局”播出。自打播出以来,这部专题片就轰动了朋友圈:“大老虎”有哪些见不得人的囧事?“小苍蝇”究竟有多么贪得无厌?落马后的高官,在狱中怎样忏悔?在新浪微博,话题“#反腐大片#”甚至刷出过亿的阅读量。


事先很难想象,这部8集、400分钟的反腐专题片会引发“全民追剧”的热潮。某种意义上,关注反腐,支持反腐,已经成为小伙伴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定的从严治党决心之下,各种“体型”的“老虎”接连受到党纪惩罚、法律制裁。《永远在路上》这部专题片,就全面呈现了从严治党,到底治出了什么效果。


片中,镜头对准了10余位落马的“大老虎”。这些曾习惯别人仰视目光的人,现在却不得不在荧幕中接受人民的审视。出镜的大老虎们,得到了怎样的法律制裁?今天,长安君为你盘点——


周永康:迄今查办的最高级别的正国级官员

专题片第一集《人心向背》,给了周永康一个镜头。这位曾身为正国级领导干部的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在镜头前认罪悔罪:“我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我再次表示认罪悔罪。”周永康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达21亿余元。周永康与其妻贾晓晔、其子周滨收受他人财物1.29亿余元,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2015年6月11日,周永康因犯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薄熙来:曾插手其妻涉嫌杀人案调查

薄熙来的镜头只有短短几秒,但这并不代表他的罪行被人遗忘。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除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外,最引人注意的罪行就是滥用职权——插手干预对其妻薄谷开来涉嫌杀人案的刑事调查,并导致时任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的王立军叛逃。2013年9月22日,薄熙来因犯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郭伯雄:其子狂言“全军干部一半以上是我家提拔的”

郭伯雄,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19岁入伍,从一名战士干起,41年后,担任中央军委副主席,成为军界“二号人物”。拥有权力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其子郭正钢甚至曾放出“全军干部一半以上是我家提拔的”狂言。2016年7月25日,郭伯雄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上将军衔。


蒋洁敏:自称“中石油的历史罪人”

在片中自述是“中石油的历史罪人”的蒋洁敏,曾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任职期间,蒋洁敏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1403万余元,另有1476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不仅如此,蒋洁敏还在周永康指使或授意下,违反规定,为他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2015年10月12日,蒋洁敏因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白恩培:我国“终身监禁第一人”

在云南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有事找“张姐”,在云南没有“张姐”办不了的事。“张姐”张慧清背后,正是她的丈夫、曾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书记的白恩培。白恩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获取矿权、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达2.46亿余元。2016年10月9日,白恩培因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白恩培由此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终身监禁第一人”。


万庆良:无视八项规定,出入高档消费场所70余次

在全党严抓作风的高压态势下,仍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达到70次左右,这位顶风作案的高官,就是曾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的万庆良。万庆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1.1亿余元。2016年9月30日,万庆良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铁男:从发迹到落马,人生如同过山车

从一名普通钢铁工人,一步步提升为副部级领导干部,但最终却沦为阶下囚,人生大起大落犹如坐过山车的,就是曾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的刘铁男。刘铁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3558万余元。2014年12月10日,刘铁男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春城:利用拆迁攫取利益,坊间称其“李拆城”

落马的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曾主政成都。当时,因为他大力推进拆迁而被坊间称为“李拆城”。别小看李春城手下的这些拆迁项目,这是他权力寻租、官商勾结、利益交换的丰沃土壤。李春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3979万余元。2015年10月12日,李春城因犯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谭栖伟:“人生谷底”,“万劫不复”,早干嘛去了?!

“我已经跌入人生的谷底,万劫不复!”这是谭栖伟在镜头前留下的一句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曾身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谭栖伟,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取得广告发布权、减免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提高建筑容积率等方面谋取利益,作为利益交换的筹码,谭栖伟非法收受的“红包”、“礼品”和“坨坨钱”,折合人民币1143万余元。2016年1月7日,谭栖伟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聂春玉:“塌方式腐败”触目惊心

位于山西中部的吕梁,曾经是红军东征的主战场,是有着红色历史和英雄记忆的土地,但几十年后,曾先后任吕梁市市长、山西省委常委的聂春玉,带来的“塌方式腐败”污染了这片净土。通过卖官鬻爵,聂春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58余万元。2016年10月19日,聂春玉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0万元;对聂春玉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季建业:“勤恳做人、清白做官”?利益面前才露出真容

曾为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而言,在“勤恳做人,清白做官”的初心和赤裸裸的现实利益面前,贪婪的他无法抵抗,选择后者。季建业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作为回报,他接受他人提供的装修、低价的别墅和墓地,非法收入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2015年4月7日,季建业一审被判处有其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老虎”们固然曾位高权重、风光一时,但当他们骄横地以为,手中的权力可以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时,实际上正是为自己的坟墓掘开了第一铲土。上述老虎之所以“落马”,正是因为他们放弃了身为党员的信仰底线,突破了身为领导干部的法律底线,肆意搞起利益交换、权力寻租。在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全面铺开的今天,一切权力行使都必须以党的纪律为指引,以国家的法律为界限。逾越本分的“任性”都将使大好前途最终沦为“笼中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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