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GF观点丨重视煤炭与新能源优化组合,推动能源低碳转型
近日,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以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为推动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提供关键支撑作用。科技创新是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九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方案》,显示了该方案关系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方方面面,不是科技单独可以发挥作用的,各部门的协同合作至关重要。我们认为,《实施方案》从总体上提出了两个目标阶段的不同类型的任务特点,结合欧盟能源新规划提出“双碳”命题的三大关键部分,分析《实施方案》中为何高度重视煤炭与新能源优化组合。
《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支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 18%,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到2030年,进一步研究突破一批碳中和前沿和颠覆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低碳技术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建立更加完善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有力支撑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单位GDP 能源消耗持续大幅下降。
从《实施方案》提的10个行动计划来看,并未提出具体某些行业或者领域的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排放强度的量化指标,我们认为这主要是考虑到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排放强度是低碳发展的综合性指标,需要通过跨专业、跨领域的深度融合来实现,这些特征在各项行动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科技部门要与各部门做好对接和协调,从而为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创造条件。
《实施方案》从总体上提出了两个目标阶段的不同类型的任务特点,即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具体到《实施方案》的十项行动来看,碳达峰碳中和大多都是一起出现,并未做区别对待。我们认为,这主要源于碳达峰是短期内的科技成果的规模化应用,除了体现科技的进步,更需要发挥政策创新的作用,通过科技创新倒逼政策创新,突破现有的政策约束,让科技成果在新的政策框架和体系下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体现新技术条件下的政策制定者对科技发挥的根本性作用。
其次,《实施方案》高度重视煤炭与新能源优化组合。面向当前碳达峰的目标,立足我国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并逐步增加新能源的利用水平,势必要求做好二者的结合,做好从煤炭到新能源的平稳过渡,这是我国实现能源低碳转型的核心问题。《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到能源低碳转型是系统性问题,提出了碳达峰深入推进跨专业跨领域深度协同、融合创新,构建适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因此,除了在专业领域推进煤炭的清洁利用,新能源的高效利用,更要以系统的视角推动化石能源的有序替代。
今年5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欧盟能源新规划,其中有些内容或对我们有一些启示作用。欧盟新规划对应了双碳命题的三大关键部分:一是提高能源效率,这部分是压舱石与基础保障,好比资产证券化里的存量盘活,创新也包括提高能效的技术攻关;二是多元化能源组合,这部分对应了当下的能源结构,因为不知道未来哪类创新技术率先突破,就和风险投资一样,选择多元化是最优路径;三是科技攻关,进行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技术创新,这一部分对应了未来的图景,但增量改革相较前面两种是更难的,毕竟存量和所有传统行业与机构都相关,而未来如何则需要进行设想才能看见。
实际上,短期确实也应该更加关注节能降耗、提高能效,这是低碳转型最重要的一部分。国际能源署(IEA)的一项研究表明,要实现2050年2摄氏度的温控目标,在所需要的减排量中,可再生能源和CCUS技术可以实现总减排任务的45%,此外还有40%可以通过提高能效来实现。《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城乡建设与交通低碳零碳技术攻关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和既有的建筑与交通基础设施,它的意义还在于推进城市化进程和规模方面高质量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政府出台的包括《实施方案》在内的“双碳”领域的科技创新、新能源相关规划体系,以及能源转型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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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许余洁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银行双碳与金融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孙李平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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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刘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