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来看看这次5G投票事件,网上版本非常多,但是你将在这里看到正确的事实,我们显然要回答两个疑问:
1:为什么会有人指责联想卖国
2:联想为什么觉得自己冤,是被恶毒的扣帽子
2016年底三个月的投票战确实很精彩,所以我把前后三次的会议记录都下载下来了,用事实还原5G投票事件
2016年8月22日-26日在瑞典Gothenburg(哥德堡)会议记录(初步提案)
http://www.3gpp.org/ftp/tsg_ran/WG1_RL1/TSGR1_86/Report/Final_Minutes_report_RAN1%2386_v100.zip
2016年10月10日-14日的葡萄牙里斯本会议#86bis会议记录(第一次投票)
http://www.3gpp.org/ftp/TSG_RAN/WG1_RL1/TSGR1_86b/Report/Final_Minutes_report_RAN1%2386b_v100.zip
2016年11月14日-18日的美国Reno #87会议记录(第二次投票)
http://www.3gpp.org/ftp/tsg_ran/WG1_RL1/TSGR1_87/Report/Draft_Minutes_report_RAN1%2387_v010.zip
在此之前,我们要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全球通信技术的主要巨头公司:
通信设备四强:华为,中兴,诺基亚,爱立信
手握大量关键通信技术的公司:高通,三星,英特尔。
我们记住这七家巨头公司,全球5G标准争夺,他们的话语权最大。
第一次会议:2016年8月22日-26日在瑞典Gothenburg(哥德堡)进行,注意这一次只有提案,没有投票。
这次会议上关于Channel Coding(信道编码)有三个提案,
第一个提案:LDPC should be selected for eMBB data channel to provide performanceand implementation advantage at high rate and high blocklength
也就是LDPC应该被作为数据信道的编码
提案的支持者有:高通,三星,诺基亚,ASB(阿尔卡特朗讯上海贝尔),中兴,联发科,英特尔,夏普,MTI(台湾台扬科技),interdigital(美国),Verizon wireless(美国运营商),KT Corporation(韩国电信),KDDI(日本运营商),IITH(印度海德拉巴技术研究所),CEWiT(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的无线技术研究中心),Reliance-jio(印度运营商),Tejas Networks(印度),北京信威电信技术,VIVO,Potevio(中国普天),WILUS(韩国研究结构),索尼,小米。
统计一下:韩国3家,台湾2家,印度3家,美国4家,欧洲2家,日本3家,中国5家(小米,VIVO,信威,普天,中兴)
总共22家,巨头公司有:高通,三星,诺基亚,中兴,英特尔
第二个提案:Polar code作为5G三大场景(Embb,URLLC,mMTC)的候选编码
支持者有:华为,海思,中国移动,DT(德国电信),orange(法国电信),TI(意大利电信),沃达丰,中国联通,展讯。
有意思的是,中国联通的名字出现了两次,CUCC和China Unicom,我相信是会议记录人写错了。不过从支持者也可以看出,只有中国和欧洲公司支持,中国五家,欧洲四家。
总共支持者9家,巨头公司有一家:华为
第三个提案:Turbo编码也需要被考虑成为5G三大场景的编码方案
支持者有:LG,爱立信,大唐电信,NEC,法国电信,IMT。
除了这个IMT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其他五家,中日韩各一家,欧洲两家。
总共六家,巨头公司有一家:爱立信
从三个来看,可以说各家公司没有组成明显的阵营,像法国电信,即支持Turbo码,又支持Polar码。而中国的各家公司,支持三种编码的都有。
美国公司倒是统一支持LDPC。
这次会议只是提案阶段,没有任何Decision,只是说eMBB的数据信道编码方案将会在RAN1#86bis会议上决定,所以呢请各家公司继续深入研究和比较不同的方案,提供更多的技术细节和编码性能,好在下次会议上做出决定。
好了,做个总结,在瑞典哥德堡会议上,三个编码没有形成阵营,
中国公司和欧洲公司支持三种编码的都有,像小米,VIVO,中兴这次提案都是站在LDPC码一边。
日韩公司也分别有支持两种编码,
我们关心的联想和旗下的摩托移动,在这次会议上并没有表态支持任何一方。
但是LDPC阵营明显最为强大,7个巨头公司有5个支持LDPC,其他华为支持Polar,爱立信支持Turbo。
多说一句,从三个提案的支持者中,有没有发现发展中国家,只有中国和印度有公司和机构有投票权?
第二次会议:2016年10月10日-14日的葡萄牙里斯本会议#86bis,这是争论激烈而精彩的一次会议,也是第一次投票。这也是联想被指责卖国的一次投票。
依然有三个提案,第一个提案是LDPC+turbo码作为eMBB场景数据信道编码方案
支持者有:AccelerComm(英国),爱立信,法电,IMT, LG,NEC,索尼
从寥寥无几的几家支持者,而且其中只有爱立信是通信技术巨头公司,就知道Turbo码要完
第二个方案是:把LDPC码作为唯一数据信道编码,
支持者有:三星,高通,诺基亚 ,阿尔卡特朗讯上海贝尔, Verizon Wireless(美国运营商), 韩国电信, KDDI(日本), ETRI(韩国电子电信研究院), IITH(印度海德拉巴技术研究所), IITM(印度钦奈技术研究所), CEWiT(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技术研究中心), Reliance Jio(印度运营商), Tejas Network(印度),赛灵思 ,索尼, SK电信(韩国),英特尔,夏普, MTI(台湾台扬), National Instrument(美国国家仪器), 摩托罗拉移动,联想, Cohere Technologies(美国), Acorn Technologies, CableLabs(美国), WILUS Inc(韩国), NextNav(美国), ASUSTEK(华硕), ITL。
请注意:联想和摩托移动都在里面,也是唯二的两家中国支持者,因为摩托移动是联想旗下企业。另外该阵营非常强大,三星,高通,诺基亚,英特尔四巨头都在该阵营。
第三个提案:Polar码作为数据信道的编码,
支持者有:华为,海思,宏碁,贝尔,中国信通院,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台湾中华电信研究所,酷派,德国电信,阿联酋电信,interdigital(美国),III,台湾工业技术研究所,努比亚,Nuel,OPPO, Putevio(普天),展讯,鼎桥,telus(加拿大运营商),vivo,小米,信威,中兴,中兴微电子,大唐。
注意华为和中兴两个大佬在Polar码阵营。
有没有发现Polar码阵营支持者数量相比上一次的哥德堡会议的9家大大增加?华为真的很会搞事情,事实上这一次支持者增加到了28家。
#86bis里斯本会议,从三个提案就可以看出来和哥德堡会议气氛不同了,不同的公司开始纷纷在三个方案之间站队。
其中全球七巨头对数据信道编码态度如下:
Turbo码:爱立信,提案支持公司7家
LDPC码:诺基亚,高通,三星,英特尔,提案支持公司30家
Polar码:华为,中兴,提案支持公司28家
从上面可以明显看出来,Turbo码在本次会议肯定完了,会议实质就是LDPC阵营和Polar阵营的对决。另外LDPC支持者阵营明显更加强大,不仅支持者数量更多,而且三星,高通,英特尔,诺基亚四个全球巨头全部在该阵营,这也预示着华为方面很难战胜LDPC码。
中国公司在本次会议上开始抱团,除了联想和旗下摩托移动之外,都选择支持Polar码方案。
包括在前一次哥德堡会议上还在支持LDPC码的中兴公司和小米公司,这次都转向支持Polar码,该方案的28个支持者中有17个来自中国大陆。
而美国公司除了interdigital外,全部支持LDPC方案,该方案有30个支持者。
日韩公司没有一家支持华为阵营的Polar码,而欧洲公司则三个方案都有支持。
在各家提出提案之后,会议开始提出问题征询意见,注意不是投票。
会议记录里面也说了
Note that the above questions give an approximatepicture, though not necessarily complete.
提问题的目的,只是给出大概的意见分布。
eMBB的数据信道究竟该用几种编码?总共四种结果:
只使用LDPC码:爱立信,索尼,夏普,诺基亚,阿尔卡特朗讯上海贝尔,三星,英特尔,高通,Verizon(美国),韩国电信,IITH(印度技术研究所海德拉巴),IITM(印度技术研究所钦奈),Fujitsu(富士通),摩托移动,联想,KDDI
只使用Polar码:华为
LDPC码+Turbo码:Accelercomm,IMT, LG,NEC,富士通,法国电信
LDPC码+Polar码:中兴,阿联酋电信,联发科,努比亚,小米,酷派,Neul,华为终端,OPPO,中国信通院,鼎桥,展讯,普天,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IDC,德国电信,台湾大学
很明显,只是用Polar码的只有华为,所以这个方案就先不考虑了,然后就剩下了三种方案,
需要注意,这三种方案的任何一种,都有LDPC码,因此华为追求的只能是把Polar码挤进去作为短码方案。会议要求各家就三种方案开始投票,注意是以投反对票的形式。
方案一:LDPC作为数据信道唯一编码
反对票:华为,IDC,海思,德国电信,NEC,中国移动,LG,展讯,Nuel,中国信通院,信威,鼎桥,OPPO,酷派,小米,华为终端,台湾工业技术研究所,联发科,Accelercom,努比亚,IMT,法国电信,中兴,中兴微电子,总共24票反对,其中巨头公司两家:华为和中兴
方案二:把数据信道分为长短码,长短码分界线的值是X,长于这个值的长码用LDPC编码,短于这个值的短码用Polar码。
反对者:三星,NEC,英特尔,高通,LG,诺基亚,阿尔卡特朗讯上海贝尔,摩托移动,联想,韩国电信,爱立信,cablelabs(美国),ITL,Sequans,Acom,华硕,三菱,KDDI,Wilus,Accelercom,IMT,法电,索尼,夏普,富士通,Verizon(美国),Docomo(日本),总共27票反对,请注意:三星,英特尔,高通,爱立信四巨头都投了反对票。
方案三:把数据信道分为长短码,长短码分界线的值是X,长码用LDPC编码,短码用Turbo码。
反对者:华为,IDC,海思,三星,诺基亚,阿尔卡特朗讯上海贝尔,韩国电信,高通,华硕,展讯,三菱,中国信通院,信威,鼎桥,OPPO,英特尔,酷派,Neul,Wilus,小米,ITRI,联发科,努比亚,中兴,中兴微电子,华为终端,cableLabs,ITL,德国电信,verizon,KDDI,Acom,Docomo,总共有33票。
请注意:华为,中兴,高通,三星,诺基亚,英特尔六巨头都投了反对票。
最终投票结果出来,
只是用LDPC编码的,24票反对,巨头公司2家:华为+中兴
LDPC+Polar码,27票反对,巨头公司4家:三星,英特尔,高通,爱立信;
LDPC+Turbo码,33票反对,巨头公司6家:华为,中兴,高通,三星,诺基亚,英特尔
由于会议秉承的是一致通过原则,而非票数多少,所以根据投票结果,会议得出结论如下:
1:The channel codingscheme for eMBB data is LDPC, at least for information block size > X
翻译:eMBB数据信道长码使用LDPC(长度长于X的码块)
2:FFS until RAN1#87one of Polar, LDPC, Turbo is supported for information block size of eMBB data<= X
翻译:eMBB场景数据信道短码使用LDPC, Polar还是Turbo码中的哪一种,留到RAN1#87会议决定
3:The value of X isFFS until RAN1#87, 128 <= X <= 1024 bits, taking complexity into account
翻译:长短码的分界线X的值也到下次会议,也就是RAN1#87次会议决定。
网上说的因为联想+摩托移动投了LDPC+Polar码的反对票,造成了总共27票反对,27:24,造成了Polar码失去了作为短码的机会,这是错误的,
实际上会议决议是短码用哪种将延后到下次会议做决定。而本次会议上,除了华为没有任何其他公司支持Polar成为长码,LDPC毫无悬念的成为长码方案。
联想说有人造谣,主要是有的人说联想的投票造成了反对票27:24,
导致华为阵营失去了Polar成为短码的机会,这个确实不是事实,因为这次会议的决议是短码留到下一次会议再决定。
但是联想确实在本次会议中,作为唯一一家中国公司投票反对Polar码成为数据信道编码(不管是长码还是短码),同时支持LDPC码成为数据信道唯一编码(不管是长码还是短码),这也是确定无疑的,也得到了联想自己发的声明的证实。
实际上,全球的各种国际组织,基本上都是一致通过原则,而不是票数多少原则,票数多少只是重要参考依据。
典型的就是联合国安理会,15个理事国,哪怕是14票赞成,1票反对,只要这一票是中俄英法美投的,那么结果就是不通过。
其他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类也是一样,2015年经过中国的不断努力,美国国会终于做出让步,同意做出份额改革,改革完成后,中国成为占IMF份额第三大的国家,投票权从3.994%大幅上升至6.390%,仅次于美国和日本。而美国的投票权份额微幅降至16.5%,同时保留其否决权。
第三次会议确定数据信道短码:疯狂的华为
在里斯本会议上华为显然是什么也没有得到,这是无法满足华为的野心的。
2016年11月14日-18日的美国Reno #87会议成为了华为的关键。
在此次会议上,华为联合了包括联想和摩托移动在内的所有的中国公司,
没错,在美国Reno会议上,联想和摩托移动改变了态度,加入了Polar码阵营。
不仅召集了大批中国公司,例如阿里也被拉进来了,另外华为还去拉来了英飞凌,ADI,博通,ST半导体,Marvel,skyworks等欧美公司支持,甚至还得到了日本东芝的支持,总公司数量达到55家,提出了两个提案,
一个是Polar码成为控制信道编码,如下:
在控制信道编码领域,主要的竞争对手是TBCC码,
LG,美国AT&T, 爱立信,NEC,高通联合提案:提出上下行都使用TBCC(注意公司虽然少,但是包括了爱立信和高通两个巨头)
其他还有三星,诺基亚,NTT, 美国T-Mobile,诺基亚,KDDI(日本),富士通等提出来的,Polar码可以作为控制信道上行的编码,但是下行部分还是支持TBCC码。(注意包括三星和诺基亚两个巨头)
通过提案可以明显看出,对控制信道部分:
华为+中兴:Polar码;支持者55家
三星+诺基亚:Polar码+TBCC码;支持者17家
高通+爱立信:TBCC码,支持者5家
英特尔则没有表态。
因此在控制信道编码领域,就巨头的态度来说,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但是华为的Polar码阵营支持公司的数量较多,因此总体上具有优势,然而这个优势是一回事,按照一致通过原则,华为最终也还是要获得多数巨头的赞同才行。
华为的另一个提案是Polar码成为数据信道1024bits以下模块的编码,但是遭到了爱立信,高通,诺基亚,三星,英特尔五家巨头公司的明确反对,
因此华为阵营修改了方案,提出数据信道255 bits以下使用Polar码,双方处于僵持。
而反过来,高通,三星,诺基亚,英特尔,爱立信五巨头提出的提案是LDPC成为eMBB数据信道唯一编码方案,注意在Turbo码无望之后,爱立信也加入了LDPC阵营。
因此在数据信道的短码方案上,七巨头公司形成了5:2的态势,
爱立信+诺基亚+三星+高通+英特尔VS华为+中兴。
华为和中兴支持的Polar码处于极端不利的地位。
但是由于会议秉持的是一致通过原则,
不要说华为和中兴等技术巨头地位,手握巨大电信市场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以及新崛起的阿里等都站在Polar码一边,不要说华为还另外拉来了日本东芝,博通,ST半导体,英飞凌等公司成为Polar码支持者。
如果华为阵营一方坚持反对,则LDPC码也无法成为短码方案。
因此在会议过程中,为了获得一致通过,LDPC阵营三次修改了方案,
第一次是修改为:
• Adopt LDPC code as the single code for eMBB data channels at least forblocks >=256 bits
至少在数据信道256bits及其以上采用LDPC作为唯一编码
第二次是修改为:
• Adopt LDPC code as the single code for eMBB data channels
• It is not precluded to adopt Polar code as an additional code for small eMBBdata blocks if the concerns on IR HARQ are resolved
采用LDPC作为数据信道唯一编码方案,但是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采用Polar码在短码部分使用。
第三次修改为如下:
• Adopt LDPC code as thesingle code for eMBB data channels
• Adopt Polar code for aphysical layer control channels
采用LDPC码作为eMBB数据信道唯一编码,
同时采用Polar码作为物理层控制信道编码。
从第三次修改的方案可以看出,高通,诺基亚,三星,爱立信四家支持或者是半支持TBCC的巨头公司,态度转为支持polar码作为控制信道编码。
还有一家巨头英特尔本来就没有对控制信道编码表态,这次也表态支持Polar码作为控制信道编码。
LDPC阵营在控制信道领域妥协,支持Polar码成为控制信道编码;
获得了华为和中兴阵营在数据信道领域让步,放弃polar码成为数据信道短码。
因此最终LDPC成为数据信道编码,Polar码成为控制信道编码。
最后说下我对5G投票事件的看法:
1:全球标准博弈从来不是纯技术的,技术和利益都是5G投票的重要考量
我们可以看到,在数据信道的长码部分,即使是中国公司也没有任何一家支持华为的Polar码成为长码的方案,这说明在技术上来讲,LDPC码在数据信道长码部分确实具有优势。
但是在短码部分,LDPC,Turbo和polar码都各有支持者,说明在技术上差异并不太大,这里面更多就是利益博弈了。
比如爱立信,一开始明知道Turbo码不占优势,但是还是支持Turbo码。
在控制信道编码部分表现更是明显,
LDPC阵营为了换取华为阵营方面在数据信道短码部分妥协,直接把方案修改成支持Polar码成为控制信道编码,高通和爱立信直接放弃支持TBCC码,三星和诺基亚也放弃支持TBCC成为控制信道下行部分编码。
可见为了利益最大化,支持或者反对的态度是可以转化的。
2:中国在5G的话语权确实在越来越大
和几乎所有的领域一样,越是新的领域中国话语权越大。
比如同样是汽车,中国明显在新能源汽车部分发展的比燃油汽车更好;
同样是芯片领域,中国在移动处理器方面就比桌面CPU表现的好,而在AI芯片方面又表现的比移动处理器领域更好。
在5G的信道编码领域也是一样,LDPC作为1962年出现的编码,在过去几十年中不断发展,全球各大老牌公司均部署了大量专利;
而Polar码在2008年才首次提出,是一条完全的新赛道,虽然中国公司在LDPC码领域也申请了不少专利,但是总体而言,在Polar码这条新赛道比赛,会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可以大大削弱国外老牌科技巨头的技术优势,将其在LDPC码的大量投入归零。
因此,能在英特尔,高通,三星,诺基亚和爱立信全球五巨头都不支持Polar码的情况下,华为领头硬是把Polar码挤进去成为5G标准,就是中国的重大胜利,体现了中国的实力上升,
更何况即使在LDPC这条老赛道上,中国也在不断超车。
3:联想没有满足国民对其的希望,联想应该反思自己存在的问题。
国民对联想最大的失望是,技术能力缺失,缺乏成为高科技企业的野心。
在华为崛起以前的很长时间,联想是中国唯一一个知名的全球电子品牌,
2006年联想更在收购IBM PC业务之后,跃居中国电子信息工业百强领域首位。
之后联想的全球市占率到2013年更是跃居世界第一,在全球最大的7个PC市场,有5个联想居于份额首位的位置。
联想在很长时间里面被认为是国民品牌,被消费者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内心希望它成为一家能够代表中国的高技术企业。
遗憾的是,由于技术能力的不足,在5G标准的投票中,联想的意见和地位,远不能和高通,爱立信,三星,诺基亚,华为等巨头公司们相比。
在美国Reno会议上,在数据信道短码形成了华为+中兴支持Polar,和爱立信,诺基亚,三星,高通,英特尔支持LDPC的2:5不利局面,联想本来应该成为一家能把关键公司投票扭转为3:5的高科技公司,可惜联想尽管在此次会议上投票支持了Polar码,却并不具备这样的影响力。
国民对联想的期待,是要成为三星,华为这样的独挡一面的高科技企业,而不是永远停留在中低技术领域,永远甘于现状,只做一个笔记本品牌。
尤其是在今天,在通信技术领域实力仅次于华为的中兴,在被美国禁令制裁下,企业前途未卜,中兴一旦倒下,在5G领域中国无疑会大大损失,而很遗憾,我认为联想的技术实力不足以补上空缺。
为什么联想在里斯本会议投票给LDPC会被骂,本质上还是自己实力不够。
联想如果在LDPC编码方面实力够强,能够和华为在Polar码的实力分庭抗礼甚至更强,又或者说是联想在LDPC领域碾压全球,三星高通都只能跟投当小弟。
我想联想投LDPC就不会有人骂,搞不好还会有人反过来说华为为什么不投LDPC码。
第二个失望是,联想在一系列细节上让人感觉公司存在问题,却感受不到有扭转的决心
一个是内外价格差的问题,这个就不细讲,大家都很清楚。
这个可以和华为对比下,今年来深圳的外国客户,很多都在问我能不能带他去买华为的P20 Pro极光色,原因是该款手机在中国的售价比在欧洲低很多。
消费者抱怨联想电脑的内外价差已经很多年了,但是却感受不到联想对此的反应。
一个是在5G投票上,联想的投票节奏显得比其他中国公司慢半拍
里斯本的#86bis会议上,所有的中国公司都投Polar,就联想支持LDPC。
至于为什么要在里斯本会议上支持LDPC阵营,联想的解释是这样的:“联想和摩托罗拉处于自身技术和专利储备考虑,支持三星牵头的采用LDPC为eMBB数据信道的唯一编码方案”
联想除了自己有一部分技术和专利储备(联想有5G研究院),2014年1月,联想收购了摩托罗拉移动,其中包括了联想将获得相关的专利组合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授权许可证。此外,联想将获得超过2,000项专利资产。
摩托罗拉在以前也是全球通信设备巨头,因此手里有不少LDPC编码的专利,这也是联想选择支持LDPC阵营的重要原因。
当然了,在美国Reno举行的#87会议的第二次投票上,联想终于想明白了,选择投票支持Polar阵营。
没错,联想最终站队成功了,放弃了自己利益更大的LDPC领域而选择支持Polar码,而且里斯本投票确实也对最终结果没有影响,说联想卖国还不至于。
但是为什么联想就比其他中国公司慢半拍呢?
当然,如果联想说了,我在里斯本会议就是只考虑纯技术原因才给LDPC投票,不考虑其他因素,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又要在美国会议上改投Polar呢?
柳总自己在“行动起来,誓死打赢联想荣誉保卫战”的公开信中说了
“在第一轮(里斯本RAN1#86bis)投票的时候,联想技术基于自身前期技术和专利储备,选择了LDPC技术方案,在第二轮(美国RenoRAN1#87)投票时,我们综合考虑国家整体产业合作,创新与发展,坚决选择了联想之前没有太多技术积累的Polar码方案”
所以按照联想自己的说法,其在里斯本会议和在Reno会议上的投票原则是变化的,
第一轮投票的时候是考虑自身技术情况,第二轮投票是考虑国家整体布局。
所以我认为,联想在一开始,对投票大原则并没有想清楚,因此才会出现里斯本会议和美国Reno投票更改的情况,这反应出其内部的问题。
中兴和小米反应就很快,第一次哥德堡会议支持LDPC,但是在里斯本会议第一次投票的时候就站在了华为支持的Polar码一边。
第三个失望是联想对待5G投票事件的“史诗级公关”
先是柳总发文章说要打赢“联想荣誉保卫战”,要“万众一心,同仇敌忾”
然后是百位企业家发声支持联想。虽然名单里面有马云,刘强东,雷军,但是我今天到马云,刘强东,雷军等的微博上看了下,没有发现任何关于联想5G投票的内容,也没有发现有相关的视频。
看了下原始报道,“百名企业家支持联想”是澎湃新闻从联想那里了解到的。
我看了一些企业家的表态,有的和联想一起谴责造谣,
然而很多只是“支持联想!”或者说“他们是我所钦佩的企业家”,“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联想就是民族产业的一面旗帜”,
“联想中国电子产业发展的贡献巨大,支持联想”,
“联想是中科院下属企业,其优秀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一直是民企们学习的榜样!”等等。
这不是等于什么也没说么。
这种企业家的很多只是微信朋友圈发声,或者说一些夸奖赞美的话,
对联想打赢荣誉保卫战有没有帮助,也值得联想好好思考,如果思考不清楚,不妨上网看看广大网友对联想要“打赢荣誉保卫战”和“百位企业家发声支持联想”的看法,就能知道答案。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对联想的想法,
在很长的时间里,联想确实是民族产业的代表和旗帜,今天华为,小米,OPPO,VIVO的智能手机在全世界开疆拓土,其实联想在十年前就做过了,并且还顺利的拿下了欧洲等高端市场。
联想也为中国培养了大批人才,渠道管理人才,供应链管理人才,国际化法律财务人才。
提供了大量的中高端收入岗位。
今天华为和小米都在做笔记本电脑,但是他们的研发团队人员,大量来自于联想的研发团队,2016年小米发布笔记本时,发布会上说“研发团队平均行业经验超过10年”,实际上主要就是来自于联想研发团队。说联想完全没有研发实力,其实也是不公平。
我记得2012年还是2011年的时候,有个朋友从联想跳槽到了飞利浦,我们当时纷纷都说他走错了,因为当时普遍认为联想处于上升期,而飞利浦当时在走下坡路,可见当时联想的职场地位。
我们今天批评联想,不是说想让联想倒掉,更多的是希望联想变得更好。
联想并不是一家年轻的企业,成立于1984年,比华为,中兴都要早,更不要说成立于1991年的格力电器,成立于2010年的小米之类了。
现在呢?
格力知道自己研发空调压缩机,其百万千瓦级核电风冷螺杆式冷水机组连续中标进入核电市场,现在又在大搞格力机器人和数控机床。
华为中兴都有自己的集成电路设计研发,海思和中兴微电子都是中国前三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连2010年的小米科技都知道自己搞松果芯片,同时大量投资各种硬件企业。
海信集团也在搞自研光芯片和视频芯片,美的也在并购库卡机器人。
而联想对这些方面,似乎缺少兴趣。
如果说,联想所在的PC领域已经高度成熟,没有必要自己去搞零部件,那在服务器,打印机这些中国做的还不太好的领域,联想做的如何?也并不好。
同样和在联想在笔记本电脑领域的美国惠普,不仅在笔记本电脑领域非常出色,而且在打印机,包括服务器在内的企业IT产品都是世界一流水平,2018财年第一季度,惠普的净利润高达19亿美元,远远超过联想。
有人说,联想没有必要自己搞核心零部件研发,因为都可以从国际市场上买到,同行业其他品牌全都是这么做的。
我想说的是,
惠普,戴尔可以不搞,因为核心的集成电路芯片大多就是来自美国的厂家;
台湾的华硕,宏碁也可以不搞,因为笔记本电脑里面大量的主要部件包括部分芯片都是来自台湾厂家;
但是不一样,笔记本和台式机电脑里面的内存,显卡,主板,CPU,各种芯片,大陆产很少,联想需要担负起促进国产化的责任。
韩国的三星就是典型,在韩国的产业链不如台湾,美国的时候,三星作为国家队,作为老大义无反顾的担负起了职责,屏幕,内存,移动处理器,乃至电子元件,半导体生产设备等都在自己做。
联想作为一家每年销售额400多亿美元的世界五百强企业,然而给人的感觉却是,缺乏成为高科技企业的决心,也缺乏扶持国产供应链的兴趣,被网友广泛认为是一家“组装厂”,这是最大的让人遗憾之处。
2018年的5G投票事件,希望联想不要急着去想怎么“捍卫自己的荣誉”,而是下定决心把这件事情作为一个契机,把自己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搞技术,联想其实是有这个实力和能力的。
联想高级副总裁黄莹5月16日在央视说,
“从整体行业生态来看,全球5G标准的制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美、欧三方企业阵营的竞争和角逐,目前三方力量处于大致平衡状态。如果中国5G企业间团结局面因外部力量和不实信息的干扰而被破坏,很可能将打破这个平衡,导致中国企业在 5G标准制定中处于极为不利的位置,届时,损害的将是大家整体的利益,甚至是国家利益;
6月份是5G标准制定的关键节点,在如此关键时刻,联想呼吁媒体和公众以负责任的态度,如实传播正确的信息和声音,不要罔顾事实挑拨离间,做伤害中国5G企业同盟间团结的事情”
不管是柳总的公开信,还是在黄总的这番谈话中,
我都没有发现联想关于要加强自身技术能力,加强自主技术研发,加大研发投入之类的表态,只是指责谣言和不实消息对联想造成了损害,不得不说我内心还是遗憾,似乎这起事件没有刺激出联想搞技术的动力。
联想有没有想过,如果联想在5G技术上拥有绝对的实力,在中国乃至全球遥遥领先,那么你在标准投票中怎么投都是对的?
最后,按照3GPP的时间表,2018年6月将会制定5G的独立组网标准,也是第一个商用规范。
所以下个月才是5G标准的重头戏,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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