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人生”何处安放?民进政协委员这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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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年人群体正日益庞大,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8.7%。据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种种趋势表明,老年人结构性的增加,正在改变中国人口发展的明天。
未来人口发展如何,于国于民,都是重大议题。
7月26日,全国政协专门召开专题协商会,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进行协商议政。
△全国政协26日在京召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专题协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出席并讲话。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记者 田福良 摄
浏览与会者名单,有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负责人、地方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基层代表等近150人。
据小萱了解,有五位民进会员中的政协委员在会上作了发言。他们提出什么建议?一起来了解——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 挖掘银发人口红利
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 朱永新(资料图)
一是树立积极的老龄观,培育老年就业市场。倡导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理念。在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且身体条件符合就业要求的情况下,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为”,创造社会价值。消除对老年人再就业的歧视,做好老年人就业岗位规划,在诸如养老服务、社区服务、代际教育、传统文化传承等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等方式,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岗位。
二是扩大老年教育资源。鼓励大中专院校选择适合老年人的专业,面向老年人开设培训课程,也可试点与老年大学联合办学;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根据企业需求,采用订单培养的方式开展老年职业培训;鼓励民办教育机构等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逐步进入老年教育培训市场;把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相结合,突出短期性和实效性,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形成多方参与、各有侧重、各展所长的老年教育发展格局。
三是优化老年教育课程设置,增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后劲。针对老年人操作和使用互联网技术和高科技产品的短板,开设相关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课程,助力老龄人口跨越“数字鸿沟”,拓展社会生活的参与度。开发针对社会工作者、保育员、健康管理师、导游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课程,助力老年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提升就业能力。让老年教育的成果从老有所乐向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不断转化,促进老龄人力资源开发。
以居家养老为重点 着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民进贵州省委会主委左定超(资料图)
一是以居家养老为重点构建普惠型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体系。制定与人口老龄化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按照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邻里互助等不同模式,将农村全部老人纳入相应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不漏一人、个个有照顾的目标。绝大多数人采取居家养老形式。应大力实施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工程。
二是依托乡镇卫生院,合理布局康养结合的集中养老机构。有计划地扩充乡镇卫生院的康养功能,让其成为农村康养的主体。根据失能、半失能、失去劳动能力、五保户、残疾老人等需要集中养老主要人群分布,全县统筹,集中力量分区域举办较大规模的养老机构,由乡镇卫生院或县医院提供疾病救治、康复照料服务。推进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把保供养服务机构基本运转放在突出位置,确保人员和机构运维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牢牢兜住底线。加快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完善行业规范。探索建立农村幸福院、儿童之家和村卫生室共建、共享、共管机制。撤并空置率过高的乡村敬老院、养老院。
三是广泛组织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养老。动员各方人士关爱服务农村老人,确保农村老人遇到困难时求助有门。发掘我国农村孝老敬老的传统文化资源,健全农村家庭和邻里照顾支持政策,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发展适合乡村特点的邻里互助养老方式。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推动城市养老资源辐射农村。鼓励城市居民到农村养老,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面向全社会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需协同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资料图)
一是建立细致完整的公共服务差异供给机制。严格设置剩余型福利的“准入门槛”。通过将养老服务事业严格限定为少数特殊人群服务,将有效市场需求剔除出去。如在公立养老机构的改革过程中,公益性敬老院、福利院保持服务的“基本水准”,优先准入失能、经济收入低、家庭支持缺乏的老人,避免与社会办养老机构相互竞争。
二是建立公平有效的养老服务市场竞争机制。要分类制定养老机构支持政策。对于公立养老机构,坚持“严门槛”和“保基本”的原则。对于市场化的养老机构,政府以提供基础设施为主,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要分类制定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政策,公立养老机构评价应以“无异味,无压疮,老人脸上有笑容”为标准。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评价政策,应从当前星级评定偏重规模和硬件,转向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评价。市场化的养老机构,最适于采用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纳入政府星级管理。要分类制定养老机构退出机制。
三是建立严格动态的养老服务购买评价机制。政府应明晰直接购买养老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将内容限定在老人“刚需”,特别是贫困失能老人的照料服务,购买的区域应从偏远的农村地区开始。政府应优化直接购买养老服务的流程。赋予街镇更大的资金使用权限,购买服务的年限可适当延长,购买服务的主体应纳入社区居民代表,购买服务时逐步采用公开的“对接洽谈会”,逐渐引入第三方评估。政府应建立养老服务商信息平台。建立等级(如星级)评定机制,对养老服务商的资质、服务内容和相应价格、服务过程和结果以及老人的满意度等方面制定细致的操作规范。
完善居家养老模式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会专职副主委胡卫(资料图)
一是给时间、轻负担、解压力,让居家养老更暖心。“给时间”。完善推广照料假制度,根据老人年龄段及需要照料程度,灵活给予子女假期天数。“轻负担”。完善差别化个税政策,进一步减轻亲属照料者和其他家庭成员的税收负担。推出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并提供相应津贴。将失能失智老人的亲属照料者聘用为居家服务员,参照灵活就业,纳入社保体系。“解压力”。把对亲属照料者的支持纳入制度体系,拓展养老服务覆盖范围,将亲属照料者列为养老政策服务对象,在心理疏导、信息沟通、社会交往等方面给予支持,缓解他们的精神压力。
二是创条件、立标准、惠改造,让居家养老更贴心。“创条件”。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制度建设,建立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将从事适老化评估、设计、改造的企业认定为养老服务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和税收减免;鼓励社区通过团购等方式购买服务,吸引相关企业进入。“立标准”。由住建部门牵头,按“安全性、舒适性、便利性、熟悉性”原则,建立健全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标准;由民政部门与相关院校、医养机构等合作,统一对适老化改造企业或机构进行评估和资质鉴定,扶持重点企业形成品牌。“惠改造”。民政会同各级财政向适龄老年人居所适老化改造,提供一次性经费补助;试点对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的居所进行免费适老化改造,委托有资质企业在评估老人需求基础上,设计个性化方案并实施具体改造。
优化资源配置 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科技医卫委员会副主任,中日友好医院原副院长姚树坤(资料图)
一是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国家层面的医养结合标准体系并在实施中持续改进,完善医养结合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标准,健全医养结合机构在建筑设计、活动场地、人员配备、护理操作、服务规程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二是完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医养结合机构。逐步将目前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机构享受的优惠政策覆盖到由社会力量开办的医养结合机构上。根据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服务类别、专业程度、服务层次而不是其设立性质来确定税收优惠和补贴标准。进一步在医养结合领域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专业的医养结合机构。
三是加快推进医养资源整合。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集团化发展,联合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支持公立和民营医院增设养老、康复床位,待条件成熟后可设置医养结合机构。健全医养结合机构与综合性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医养服务智慧化平台,通过电子健康档案实现数据共享,对老年病人实施持续健康管理。
一个社会对待老人的态度,某种意义上体现的是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老有所养”到“老有善养”,期盼每一位老人都能“晚景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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