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告密”遭补课班主任丈夫暴打,当地官方竟这样办理!
方大姐:老师认为是我举报的她补课,我说不是,她不信,把我和孩子踢出班级群并发出恐吓。
金老师:你等着,我老头马上到,他说他要塞(sei)你,等着啊,你别走。
学生妈校园内遭暴打,事发沈阳市第127中学门卫室。
01.
受害者方大姐被人薅着头发从椅子上摔在地上,随后胯骨被踹了一脚、趴在地上被踩住了脖子!
经沈阳市公安医院初步诊断,方大姐头外伤,颈部挫伤,左大腿、左髋挫伤。
打人者是金老师的老公刘某。
方大姐的儿子在该中学读初一,班主任是金老师。
起因源于违规补课被人举报。
“国庆节刚过,儿子回家告诉我说班里补课。是每周六下午三节课、周日一节课,一节课70块钱,地点在南八中路附近的一个居民楼里。”
02.
无论是谁举报,金老师私下补课都属于顶风上。
唆使其丈夫打人更是错上加错。
然而,当被打的方大姐找校方交涉时,校领导答复是“无法处理金老师”。
方大姐提供的与校领导沟通的录音显示:
“一是补课这块,我们调查过了她说没补课;二是你和她家属冲突这一块,你说是她指使她爱人打人,她有没有连带责任;金老师的说法是自己受到了威胁,找自己爱人来保护自己;这个派出所要是不定性,让我们去定性,我们定不了。”
校方还表示“在收发室中发生这样的事儿,学校保安有责任;但无法处理当事老师”。
警方随后介入调查。
直至事件发生一个多月后的11月28日,沈阳铁西区委宣传部发出情况通报,宣布班主任金某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属实,已被停职,公安部门给予其打人丈夫刘某行拘3日的处罚。
03.
不可思议的是,这份由当地教育、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作出的情况通报,竟然留下许多问号:
1、2006年3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正式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为何铁西官方还在引用后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明确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班主任金某的丈夫刘某,为违规补课的妻子打“抱不平”,公然跑到学校保安室以薅、踹、踩的野蛮粗暴方式殴打女性学生家长,致其身体多处受伤,却只给予3日行拘,明显存在“从轻发落”、偏袒打人者之嫌。
3、当地对教师违规行为的举报通道是否堵塞,或被人滥用,各环节是否践行对举报人真实信息的保密责任,金某和其丈夫对“疑似”举报人公然打击报复,谁给他们的胆子,学校为何敷衍调查迟迟不做处理。
这些情况为何不一并向公众做出交待?
04.
老师违规办班“挣外捞”,成为校园多年的顽疾。
学生的抱怨,家长的呼吁,社会的声讨,振聋发聩,不绝于耳。
各地各级苦口婆心三令五申,有针对性的管理举措层出不穷。
沈阳铁西也不例外。我专门搜索,发现当地相关规定也是“杠杠的”。
然而不见长效。表面风平浪静,内里潜藏暗流。
坐落在铁西区的沈阳市127中学这起“老师私下办班,丈夫公然打人”事件,更可能只是冰山露出海面的一个小犄角。
就这,还有人极力遮掩,捂盖,袒护。
听听,已然出事,但127中校领导还能说得如此轻飘飘:
“我们调查过了她说没补课”
多么“萌”的口气。
有这样人情味十足的学校领导在,何愁老师们不对地下补课带来的可观收益垂涎三尺,跃跃欲试,蠢蠢欲动。
即使逮个正着,甚至夫妻联袂上演“全武行”,打伤举报者,也顶多是行拘三日,罚洒三杯。
这么点成本与风险,值得。
只是这样的学校和老师们,你们还要个脸吗?
可曾扪心自问,是否摆正了自己那颗师者良心,
坚守了一份起码的师道尊严。
又是否——
上对得起孔子,
下对得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