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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丢过来的一根稻草

饶胖 饶教授说资本 2023-02-24

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我们这里说的二级市场交易,指的是在新三板公开转让市场买入或者参与挂牌企业定增的交易。在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在出售前述交易获得新三板股票时,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挂牌前持有的新三板股票,这个属于限售股,出售时要交个人所得税,这个是共识,当然有的兄弟可能没交,税务局也没来找,只能说是侥幸罢了。具体可以参见叫兽之前的文章《新三板市场交易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而对于二级市场交易的新三板股票,不要交个人所得税也是新三板市场这几年的共识,这个共识来源于对国务院文件的理解,《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里面有一条:

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


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主要是指,二级市场交易个人投资者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来源是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


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此,新三板市场参与者就认为新三板也可以按上市公司政策,二级市场交易个人投资者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可惜,这只是市场参与者的一厢情愿,税务部门可不是这么看的。


2017年04月12日,苏州地税一个税务问答,惊醒众人,才知道税务部门不是这样理解的,苏州地税在问答中说:


部分纳税人误以为个人转让“新三板”股权可以比照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经过分析可以发现:(1)国发〔2013〕49号文件表述的是“原则上比照”,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应当作为税务执法的依据,应有具体的财税文件支撑。(2)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规中,如果对于“新三板”的政策和上市公司一样,会单独发文或者在文件里明确规定……

故综合判断,依照现有的文件支撑,转让“新三板”的股票不得随意参考上市公司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自然人A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B应依法履行“财产转让所得”代扣代缴义务。


看了这个叫兽也很震惊,为此专门请教了一位地税税政官员和一位税务专家,他们都认为上文地税局的认定没有问题,叫兽争辩说实际操作(代扣代缴)有障碍,新三板没法代扣代缴,他们都认可,但都认为实际(代扣代缴)障碍不影响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


就是扣缴义务和纳税义务是两回事,扣缴人没履行扣缴义务,并不影响纳税人纳税义务,就是卖出股票的一方的纳税义务是存在,要履行的,你没交不等于不用交,只是地税部门没找你罢了,可能他们忙没注意到。


具体可以参见叫兽之前的文章《新三板市场交易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和《多了一句话,2000万没了!


前一阵,叫兽就收到朋友报料,说税务总局出了个文要查新三板个税,具体内容大家可以参阅21世纪经济报道《税总专项核查新三板资本利得 500万以上交易成重点》,落实到省局大家可以参阅读懂新三板的《广东税务局发文,筛选新三板交易500万以上未申报事项》。


具体内容就是重申新三板交易要交个税,按67号文,卖出股票的是纳税义务人,买入股票的是代扣代缴义务人,目前重点查大户。



这几天不断有朋友告我,接到不同地方税务部门电话要求申报新三板交易数据,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要征个人所得税,风雨欲来了。


有一个寓言是这样:主人拥有一头听话的骆驼,他想知道骆驼到底能承载多少重量。于是,他一点一点往骆驼身上放稻草,而骆驼始终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主人便把最后一根稻草随便地扔到了骆驼身上没想到,可怜的骆驼就被这最后一根稻草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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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号:raojiaoshou9,微博:饶叫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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