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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固体饮料事件”罚了商家,也别忘了厂家

于平 澎湃新闻评论 2021-01-29


评论君说

      罚了商家,也不能跑了厂家,更不能忘了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及其家庭。



作者 |于平


备受关注的湖南永兴“蛋白固体饮料”事件,终于有了结果。


6月5日,湖南省通报称,涉事的爱婴坊母婴店存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将‘倍氨敏’宣称为奶粉进行销售”的行为。5月28日,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向爱婴坊母婴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顶格处以罚款200万元。 


此前,该事件导致多名儿童的健康受损,引发网友愤怒。200万元的顶格处罚,符合公众的期待。它是涉事商家应付出的违法代价,对于那些试图步后尘者也是有力的震慑。


不过,此事不能就此打住。首先,将蛋白固体饮料包装成特医奶粉买卖给家长,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是否涉嫌刑事犯罪,需要进一步查实和追究。此前专家评估称,有5名儿童不同程度存在营养不良、体重偏轻、身高偏矮、维生素D3摄入不足等情况,这在多大程度上与食品本身有关,是否为今后孩子的身体健康埋下隐患,需要严谨评估、公正处置。


其次,对于那些受害的孩子,涉事母婴店有没有相关的赔偿方案,要有个说法。处罚是为了警示商家,赔偿才能尽力弥补那些孩子及其家庭所遭受的伤害,还他们一个公道。这同样不可少。 


另外,涉事母婴店固然该罚,但也不能轻易放过生产厂家。此次通报称,涉事产品具有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抽检合格报告,以及省市联合调查组委托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研究院检测的33 项主要质量和安全指标符合标准。总之,就是涉案食品没有质量安全问题。 


但这样的结论,不足以让其撇清干系。


广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曾明确表示,“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不适合婴幼儿食用。有儿科专家也称,类似固体饮料对婴幼儿“有害无益”。也就是说,即便产品质量合格,一旦面向婴儿销售,就是“有害”。那么,“倍氨敏”到底是如何进入母婴店的,厂家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在媒体此前公布的一段视频中,涉事母婴店店员表示,固体饮料“可以当奶粉”的说法是唯乐可公司对销售人员培训时教的。而“倍氨敏”的名称和外包装与婴儿奶粉高度相仿,产品海报也明确写道:本品适宜蛋白质、乳糖不耐受的特殊体质的宝宝。这些信息无不显示,厂家很可能在打擦边球,有鼓动母婴店误导消费者之嫌。


“蛋白固体饮料事件”的追查,应当是全链条的,罚了商家,也不能跑了厂家,更不能忘了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及其家庭。这些加起来,才是食品安全“零容忍”的应有之义。















































































































    ※ 编辑|甘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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