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抢注商标的灰产|澎湃社论
评论君说
谁家的IP大热,就去抢注,就去占别人的赛道,这不是“知识产权意识强”的表现。
三星堆考古连拆“盲盒”,让公众惊叹于中国文明是如此绚丽。有了流量,有了名声,也就有了烦恼。多个与“三星堆”相关的商标被他人申请注册,甚至连“三星堆文明使者”“三星堆火锅”等也被申请抢注,涉及的商标国际分类包括科学仪器、运输工具、教育娱乐及酒类等。
“三星堆”被人抢注商标,也引发不少的争议,有网友认为:“自己不注册,难怪别人会惦记。”有网友认为:文保单位要爱惜自家的大IP。
其实,包括三星堆在内的中国文保单位的确需要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但是,还是要看到:如今抢注商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已经成为一个灰色的产业,它与中国方兴未艾的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格格不入。
之前,“三元拉面哥”程运付刚刚火爆网络,就有人不经其同意申请注册了“拉面哥”、“沂蒙拉面哥”等拉面哥相关的商标。去年,藏区少年丁真大热,就有人在不同品类的商品和服务上注册“丁真”商标。甚至,之前戍边烈士陈祥榕写下了“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的战斗口号,也被个别商家申请注册成商标。
“拉面哥”
有公司正在申请“拉面哥”商标。天眼查 图
今年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正公告,明确这种抢注商标行为是“图谋不当利益,代理机构提供不法服务,亵渎了英烈的精神”,依法驳回相关商标注册申请。
亵渎烈士的抢注商标行为,是非明了,但是,对于有一定知名度,或者刚刚处于“流量上升期”的品牌该怎么保护,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商标法》的一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商标,法律保护谁。商标的“先注册先得”机制本来是为鼓励创新,标志商品、服务来源,但是却被一些人滥用,这就走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反面。恶意抢注商标者绝大多数根本不是想真的使用商标,而是先占上坑,倒过来要挟真正的权利人或者潜在的用户,要求高价转让。这么一来,抢注商标生意就形同敲诈了。
要看到,诚实信用原则是一切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被称为“黄金法则”,谁家的IP大热,就去抢注,就去占别人的赛道,有违于诚信原则,这更不是“知识产权意识强”的表现,相反,这种竞争表现为一场无意义的“内卷”,都急着把商标注册下来,占别人的便宜,而没有心思去维护做大品牌。
像三星堆这样的文保单位,本身人员和财力就有限,不可能整天和抢注者折腾,也不可能像小米那样自己先抢注一堆红米、蓝米、黑米的防御性商标。
关键还是要在法律和政策中明确“商标只能用来使用”的基本原则,对于明显蹭热点、傍名人乃至违背公德的抢注商标行为,职能部门必须依法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还应该予以惩戒。
另一方面,还需要激活“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可予撤销”的法律规定,让抢注商标者的如意算盘落空。
※ 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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