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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医院处方外流终于有新进展了!(附取药步骤及无法取药“三三”原则)

2016-07-31 记者 毛秋雁 连锁药店

导读: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柳州讯  拿到医生开的“天书式”的处方单,患者都不敢到医院外取药。从8月1日起,柳州市将在市属五大医院推出医院处方外延工作,患者可以大大方方地在医院看病,到药店取药。

5家医院开展处方外延

目前,柳州市已经在市属5家大医院(人民医院、工人医院、柳铁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开展了处方外延的试点,这5家医院的医生在门诊开出口服类处方药,通过分级诊疗平台,患者既可选择在医院药房取药,也可以选择在院外的社会药房取药。对接的社会药房目前有桂中大药房,其他的社会药房也正在做接入的技术准备。

按规定,社会药房必须按照处方发药,价格不能高于中标价格和医院的销售价格。下一步逐步放开其他类型药品。

据了解,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其重点就是鼓励医疗机构处方外延,并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

柳州市卫生计生委体改科科长胡国威介绍,过去在“以药养医”的环境下,柳州市公立医院和全国其他公立医院一样不愿意让处方外流。但自从2015年10月8日,柳州市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以药补医机制逐渐破除,医院药品也已实现零差率销售,医院一改过去处方不外流的传统,积极乐意参与到试点工作中。

柳州市即将试点启动的医院处方外延工作,是真正断掉医院与药品利益链方面又一实际举措,进一步凸显改革的决心,让老百姓在医改中真正受益。

新农合已先试水药店取药

目前,柳州市已经在市属5家大医院(人民医院、工人医院、柳铁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开展了处方外延的试点,这5家医院的医生在门诊开出口服类处方药,通过分级诊疗平台,患者既可选择在医院药房取药,也可以选择在院外的社会药房取药。对接的社会药房目前有桂中大药房,其他的社会药房也正在做接入的技术准备。

柳州市新农合管理中心6月出台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药店承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药事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柳州市参加新农合的参合人员,在新农合定点医院看病后,可自愿选择在本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取药或凭处方(含电子处方)到承担门诊药事服务的新农合定点药店取药。

新农合定点药店承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事服务范围:仅限口服剂型、外用剂型及气雾剂、雾化溶液剂、吸入溶液剂等剂型药品,注射剂型仅限胰岛素类药品。今后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逐步调整完善。

那么新农合参合人员如何在医院看病,在定点药房取药呢?整个流程是怎样呢?

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

首先: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生须按《处方管理办法》及新农合相关要求在信息系统上开具门诊处方,处方应包括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等药品完整信息。

其次:患者拿着医生开出的处方到新农合定点药店拿药,如果定点药店按要求配备的执业药师发现处方上患者姓名与新农合参合证(卡)不一致,有配伍禁忌、超适应症、超剂量、无处方医生姓名,或其他违反处方管理规定的,应予退回,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后,方可调配、销售。

最后:参合人员凭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处方(含电子处方)在承担门诊药事服务的新农合定点药店购药,补偿待遇与所就诊医疗机构门诊购药报销标准一致。

【附】三个步骤轻松取药 三种情形无法取药

患者只需要3个步骤就能轻松搞定:

第一:患者在5家医院办理就诊卡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手机号码,并告知办卡人员进行柳州分级诊疗平台绑定;

第二:患者就诊结束后,通过分级诊疗APP就可接收到医生开具的处方信息;

第三:用户在“在线购药”板块查询到处方信息后,可选择在医院或药店进行购药。

目前平台提供口服类处方药外购服务,患者可以到上述就诊医院附近已经开通的桂中大药房门店,出示手机接收到的处方信息条形码进行购药。

患者领取药品时,或许会碰到3种情况导致无法领取药品:

一是:医生若取消处方,患者到药店就取不到药;

二是:医生开的是医院特制药,药店没有销售,只能在医院取;

三是:电子处方只保留到就诊当天的23时59分。

因此,医生给患者开单后,患者要尽快取药。


来源:连锁药店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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