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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职务犯罪案件法律咨询服务指引(3)——程序性问题解答

Defender 李斌 Legal观察 2024-04-18

此篇为第三期,前两期请见:李斌:职务犯罪案件法律咨询服务指引(1)——家属常见问题(上)李斌:职务犯罪案件法律咨询服务指引(2)——家属常见问题(下)。【刊发顺序与指引顺序不完全一致,具体指引内容详见下文目录】


编者按2021年1月11日最高检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起诉职务犯罪1.6万余人,同时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400余人,同比上升63.1%。结合2021年政法工作会议要求,职务犯罪的查处将一直呈现高压态势。

监委负责职务犯罪调查工作以来,在监委调查阶段如何提供法律服务,一直在律师业务的空白点和疑难点。2021年1月17日,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共9部分69条,涉及管辖、证据、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移送起诉、审查起诉、审判、从宽处罚、涉案财物等方面,就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

我们结合既往工作经验,拟定《职务犯罪案件法律咨询服务指引》,主要针对监委调查阶段(尤其是被调查对象被采取留置措施的)律师可以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内容以及相应法律依据进行整理,全文共分三部分,分别是:法律咨询服务指引、家属常见问题法律咨询指引、常见罪名办案指引,全文共计5万余字,涉及监委管辖100个罪名及家属常见咨询七大类问题以及16个重点职务犯罪罪名的法律法规总整理。

因篇幅限制,将分为5期进行刊发,并将在最后一期刊发后在本号提供全文下载。关注本号,第一时间获取更新。




注意事项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前,需要求客户承诺所咨询事项不属于监察机关明确要求不得向第三人透露的事项。

2.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先由客户描述案情,再根据法律咨询工作需要询问有关事项。

3.不能提供改变供述、作伪证、转移财产等阻碍监察司法手段的咨询和建议。


本指引仅供办理法律咨询业务参考,所有建议不代表本团队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如需公开使用请注明出处:公众号Legal观察/Defender李斌律师团队


第一部分法律咨询服务指引
二、根据法律规定,就案件程序性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一)留置期限

采取留置措施的,通常时间为3-6个月。

1.法定期限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实际情况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相关人员接受审查调查的信息,多数案件的留置时间为6个月。

地方各级监委查办案件,留置期一般都少于6个月,而且很多案件在3个月内就移送审查起诉。

3.留置对刑期的折抵

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二)监察机关内部审查、调查环节

监察机关内部审查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涉及的部门包括:(1)案件监督管理部门;(2)审查调查部门(或者监督检查部门);(3)案件审理部门;

具体分工为:

1.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统一管理案件线索,并对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审查调查部门负责查办具体案件,包括对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通常是针对具体案件组成审查调查组进行相关工作,审查调查工作结束后,形成审查调查报告【列明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调查依据、审查调查过程,主要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被审查调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法律依据】,移送案件审理部门,并对移送审查起诉后的案件进行跟踪了解,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情况,也是有审查调查部门进行相应的补充调查核实证据。

也就是说,职务犯罪查办案件的人员通常为监委审查调查部门人员,其会对案件处理提出相应建议,移送案件审理部门审核处理。

3.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审核过程中也会与被调查人谈话,核实相关情况,最终形成审理报告【包括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审查调查简况、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事实、涉案财物处置、监督检查或者审查调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等】,制作《起诉意见书》作为审理报告附件。

4.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移送函》,将案件协调移送人民检察院。

上述为根据《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整理,各地执行时可能略有差异。

国家监察委组织机构

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监委内部分工情况

审查调查阶段工作流程图



(三)监委调查结束、移送检察机关

1.移送案件后的强制措施

1)留置案件的强制措施

留置案件应当执行拘留。

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检察机关受理后作出拘留决定,交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拘留后,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意味着拘留日期应在留置到期之前作出。

执行拘留后10日内,特殊情况下14日内,检察机关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决定。

2)非留置案件的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受理后,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决定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检察机关的办案期限

1)作出是否逮捕决定的时间

一般情况10日内,特殊情况14日内。

——意味着,家属收到拘留通知后,检察机关在10-14日内确定涉案人员逮捕还是取保候审。不同强制措施的审查起诉办案期限也不同。

2)审查起诉办案期限

上述作出逮捕决定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根据是否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办案期限不同:

1)逮捕后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审查起诉期限(10日-6.5个月)

2)取保后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监视居住后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检察机关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定审理期限(10日-6个月)

二审法定审理期限(2-4个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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