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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被质疑,鸿茅药酒不是酒,猴姑米稀没猴菇……

2017-12-07 中新经纬


近日,自媒体大V“丁香医生”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把莎普爱思滴眼液(通用名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推到了舆论风口。文章引述多位眼科医生的说法和科研文献资料,并援引国家卫计委旗下的中国防盲治盲网的消息:不论何种白内障,手术治疗是最有效的手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药物被证明能治愈白内障,或阻止白内障的发展。

 

图片来源:莎普爱思官网


文章一出即引起轩然大波——公众质疑层出不穷,相关利益方各执一词,各路媒体寻根究底。昨日,国家食药总局也在官网发声,要求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

 

莎普爱思: 6年间发布352条广告,广告投入远远高于研发

 

莎普爱思在广告中是这样自我宣传的:“药物直达病灶会有点痛”、“预防治疗白内障,认准莎普爱思”。

 

莎普爱思旧版广告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至2017年期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共发布了352条“莎普爱思滴眼液”药品广告。

 

其中影响最大的一则视频广告,广告词通过旋律简单的歌词代替了原先的人物对话,广告词“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被不少人记住。

 

莎普爱思最新广告截图

 

魔性的电视广告成功推广了“莎普爱思”品牌,其广告费用的投入也连年攀升。统计显示,莎普爱思2014-2017年前三季度广告费用分别为2.1亿元、2.4亿元、2.6亿元、2.6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27.1%、26.1%、26.8%和31.9%。而据相关报道,莎普爱思2016年的药物研发费用仅有0.29 亿元。

 

成本只有1.45元的“神药”有效吗?

 

据了解,目前北京医院眼科使用的治疗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眼药水是日本进口药——吡诺克辛滴眼液,每瓶5毫升,单支售价10.9元,而具有同等疗效的国产眼药莎普爱思的价格则是它的3.99倍。价格悬殊如此之大,是因为莎普爱思的成本高吗?

 

该公司财报数据显示,2016年该款产品销售量为2800万支左右,而全部成本(不计算销售、财务费用等)仅仅4076.73万元,一瓶滴眼液的成本不过1.45元

 

那么,市场零售价格高达43.5元的莎普爱思滴眼液有洗脑广告中宣传的效果吗?


丁香医生在发文中提到,“《眼科学》第 8 版上说:目前临床上有包括中药在内的十余种抗白内障药物在使用,但其疗效均不十分确切。”目前唯一有效的治疗方法便是手术,而莎普爱思洗脑般的广告在普及了白内障危险性的同时,也让消费者“认准”了其产品,利用老人恐惧开刀手术的心理,宣传其产品可以预防治疗白内障,避免手术。

 

莎普爱思广告截图


据北京青年报,有专家明确指出,想要靠药物逆转白内障的症状,可能性微乎其微“莎普爱思”产品说明书显示,其适应症为“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属于非处方药。也就是说,莎普爱思并不具备治愈白内障的功用。

 

针对莎普爱思能治眼模糊、重影、黑影等的说法,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表示:“这无形中把该药的治疗范围从白内障扩大到了很多眼病,因为模糊、重影、黑影可以 45 33505 45 15287 0 0 2947 0 0:00:11 0:00:05 0:00:06 2947上百种眼科疾病的症状,明显偷换概念,有误导性。”     

 

北京301医院眼科主任李朝辉认为,广告中“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有点痛坚持滴”等说法,同样容易误导患者。

 

12月3日晚间,针对丁香医生的质疑文章,莎普爱思在澄清公告中表示,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莎普爱思滴眼液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其滴眼液视频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取得了相关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浙江省以外发布的广告,也在广告发布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备案。

 

但这一公告并没有平息公众的质疑,其负面影响也并未消弭,其股价连续下跌,市值蒸发近4亿元

 

治疗白内障有特效药吗,业内专家怎么说?

 

针对白内障的治疗方法,一位三甲医院眼科医生指出,最主要的治疗措施是白内障手术,除此以外还可通过配新的眼镜、使周围环境亮一些、配戴有防眩光的太阳镜及使用放大镜等方式来缓解症状。迄今为止尚无治疗白内障的特效药物。目前,治疗用眼药水仅仅适合于早期白内障患者或者暂时不适宜手术患者,主要是给予患者心理安慰作用,并没有证明对白内障真正有效。

 


据北京市卫计委官方网站,一旦白内障进入后期,治疗方法是动手术切除病变晶体。目前并没有其他更有效的治疗方法。根据病人的需要,若视觉仍能让病人进行日常活动,则无需动手术。直至视觉的损失影响病人的日常活动,医生将会建议做白内障手术。

 

从医学上讲,白内障目前尚无法预防,手术已经证明是目前治疗白内障最有效,且是唯一的途径。

 

最新进展

 

12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浙江省食药监局督促企业尽快启动莎普爱思滴眼液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截图

 

通告称,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浙江食药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据澎湃新闻,12月7日上午,浙江省食药监局相关宣传人士称,已接到国家食药监总局通知,正在处理莎普爱思公司一事,有相关信息将及时披露。

 

药品、保健品、食疗产品广告,消费者需谨慎

 

除了出于风口浪尖的莎普爱思,药品、保健品、食疗产品的广告江湖上也并不平静。

 

诸多商家为了达到营销推广的目的,不惜在广告中用夸大疗效、偷换概念、颠倒逻辑、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消费者。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还应提高辨识力,不要偏听偏信。

 

据健康时报,鸿茅药酒不是酒,也不是保健品,而是一款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的药品。在法律法规日益完善、整治力度不断加强的10年间,鸿茅药酒发布违法广告不完全统计达2630次,被全国25个省市食药监部门99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图片来源:鸿茅药酒官网


从2016年开始,鸿茅药酒开始了新的广告策略,其通过植入广告频频出现在热播影视剧中,而植入广告目前正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在电视剧画面中,鸿茅药酒常常和食物一起摆在餐桌上。剧中人物不论男女老少经常端起杯鸿茅药酒一饮而尽。这样的植入广告,既没有药品基本信息,也缺乏忠告语。

 

“为什么孩子咳嗽老不好?这是肺热的症状。快用葵花牌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这句广告语可谓深入人心了。但孩子咳嗽老不好,有多种原因。一种可能是广告中所说的肺热,但也可能是肺寒,更多的是寒热错杂症。尤其是在冬季,肺寒所占的比例可能更大。如果是由肺寒所引起,再过度服用清肺热的寒凉的药,等于给孩子的咳嗽雪上加霜!

图片来源:葵花药业官网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儿科主任医师徐荣谦称,广告中由“孩子咳嗽老不好”直接推出“肺热”,诱导消费者购买他们的药品。所以,建议家长们别急着跟广告去买药治病,而要先明确孩子咳嗽是由什么引起的,再对症用药。


江中集团在2013年强势进军食疗领域,当年推出的猴姑饼干,一经推出便很快得到市场的认可。也是从这款产品开始,很多人记住了猴头菇可以养胃。2016年10月,江中集团推出了第二款食疗产品,也就是火遍大江南北的猴姑米稀。

 

图片来源:江中集团官网


但是,“猴姑米稀”最近也被消费者质疑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有消费者反映其在铺天盖地的“江中猴姑米稀”广告攻势下,购买了该产品,但在配料表中发现并无猴头菇。虽然最终发现“猴姑”乃产品商标,而且“猴姑”的姑,是姑娘的姑,不是“蘑菇”的菇,但不少网友称以为产品中含有猴头菇成分才购买该产品。


……

 

虽然如今“酒香不怕巷子深”早已行不通,广告固然能让品牌迅速被消费者认识、熟记,但对于药品、保健品来说,实事求是才是治病救人的关键,且营销置于研发之上更是本末倒置。

 

要遏制类似莎普爱思这样的行为,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媒体等舆论监督者应当加大监督力度,揭露虚假信息,执法机关也应反省自身,更积极地作为。更重要的,则是要彻底斩断虚假健康信息传播的利益链,在这方面,不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譬如没收虚假广告收入,处以多倍罚款等等。

 

编辑:孙瑶

本文综合自北京青年报、中国青年报、经济观察报、健康时报、东方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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