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丨金维刚就过度医疗、欺诈骗保等问题作分析解答
编者按:日前,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研究员金维刚接受记者采访时,对防范异地就医过程中的过度医疗问题、根治医保欺诈骗保问题等作分析解答。
联合监管 防范异地就医过程中过度医疗
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10月,国家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共追回医保基金约506亿元。2021年,国家医保局分批曝光了58起典型案例,仅最新一批曝光的典型案例,涉及骗取医保基金达1200余万元,监管形势严峻迫切。
为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21年初,国务院颁布了我国首部医保监管方面的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改变了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的状况。
随后,《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相继施行,为医保部门开展基金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与支撑。
为加强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还与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做法。
通过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全国医保部门共检查医药机构70.8万家次,处理41.4万家次,追回资金超230亿元,曝光案件7万起。
根治医保欺诈骗保的难点在哪里?金维刚认为,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医保基金支出数量庞大,因欺诈造成的损失不断扩大;随着医保待遇提高,患者个人支付占比减小,对医疗费用的敏感度降低,不法分子实施欺诈的可乘之机增大;参保人数大幅度增加,人员构成复杂,对参保人就医行为的监控难度大;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松散,对其医疗服务行为监管难度大。
面对上述情况,应如何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金维刚表示,要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医保反欺诈机制。加强医保法制建设,包括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从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三个层次依法明确对医保欺诈行为予以严厉处罚的规定;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反欺诈措施,例如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并推广专业化的医保欺诈识别系统;建立专门的医保反欺诈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当前,我国的医保制度改革仍在持续推进。站在新一年的起点,人们期待着更多改革的“猛料”出台。围绕增强保障能力、降低群众负担,我国的医疗保障网正在越织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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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编辑|王斯禹
审核|郑杰欣
说明|图片素材来自于阳泉市医保局微公众、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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