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高旭宽丨“凸显差异”是好的(跨)性别运动方向

高旭宽 性研究ing 2021-03-12


【作者】高旭宽(跨性别咨询专线——皓日专线)

【说明】本文系2019年8月30日第七届中国性研究学术研讨会发言稿




我记得早期台湾的性别运动常说:“放眼望去都是男女有别和异性恋的性/别脚本和文化资源,我们这些与众不同的人都是磕磕碰碰地长大,无所依循,看不到差异多元的可能性”,所以以前在运动意识上会希望能创造有别于主流的性别文化和生涯规划,但现在比较常听到的是性少数要“争取平等权益”,异性恋有的,我们也要有,但这好像不是创造不同于主流的生涯规划呀!争取同婚的过程中,电视上可以看到以同性恋人为主角所拍摄的喜饼广告,跟异性恋的喜饼广告对照起来,实在没有太大差异,异性恋说他们有坚贞的爱,同性恋也说我们有三十年相知相守的感情。


有人会说性倾向就是一种差异呀,让同性恋可以结婚难道不是一种多元的表现吗?转换到跨性别的议题上来看,让男生可以变女生,女生可以变男生,难道没有松动男女二分的性别制度吗?我今天想从性别制度的社会功能来谈跨性别运动




一、性别制度是一种“关系”的规范



很多人认为性别就是一个人是男是女,属于自己个人的事,最近十几年,多元性别教育介绍的一个叫“性别认同”的概念,听起来是一个人可以决定自己在性别上的偏好、诠释和定位,但性别这个运行了几千年的制度如果真是个人自己决定的事,哪里需要重新介绍“性别认同”这种概念呢?可见我们所经验到的性别并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多半是器官决定的,是父母医生决定的,是文化决定的,所以我认为“性别认同”这个概念的发展,原先是为了对抗一种命定式的、被他人决定我应该如何表现、如何感觉、如何欲望、如何适切与他人互动的一种“对抗的精神”,但这并不代表性别是我自己个人的事。实际上性别制度在社会功能上来说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规范,三纲五常里面的“夫妇”,讲的就是两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分工和伦理纲常,亦或是男女授受不亲、男欢女爱等等都是一种关系和伦理的描述,也是这两天大会好几次被提到的“文化脚本”。


为什么我说“性别是一种关系”呢?历史当中代父从军的花木兰,男装与梁山伯成为同窗师兄弟的祝英台,他们曾经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当男人”、“以男性身份存在”,这个男性角色不只是自已刻意的装扮而已,还包括在互动中“被他人”看待和认定。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对自己性别的诠释和定位也往往是透过人际互动时的认可或认定,来沉淀形成对自我的概念(昨天听了许多学者报告之后,有朋友告诉我他就是从性行为当中的“性爱体位”发展出自己的性别认同),当遇到不同人、有不同的遭遇,都会修正、调整我们对自己的观感和定位,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知道,性别认同是一种“关系中的自我”,是浮动的、会变化的。讲这么一大段其实是想表达:性别是一种“关系”,不是我自己说了算的,因此“多元性别”的意义就不能只是LGBTIQQA……等各种身份标签,更重要的是“关系上的多元”,我们在关系的欲望上能不能转向,我认为这是重要的运动指标,我们个人喜欢什么角色、使用什么生活策略都可以,但是“社会运动”要把握住变化社会、松动压迫结构的目标,要不然很容易变成满足弱势者需求、却不挑战结构的“社会福利”。 




二、变性是用“隐藏差异”作为个人的

生存策略,进入男女二分的制度中



延续上述的概念,我们进入跨性别议题来看“变性”这件事,很多人以为一个人会去变性是因为自己内在认同与身体不一致而萌生动手术的念头,但实际上你听跨性别者的生命故事,让人痛苦的环节都是“关系中的难题”,而关系中的难题也会加乘我们对于身体现况的不满,这是互为因果的例如我遇过一位想要变性的高中男学生,个子不高,打扮已经很自然像个清纯女高中生,一见面就表达自己认同为女性,厌恶青春期日益粗犷阳刚的身体。我问:“你蛮天生丽质的呀,连声音都不像男生呀,学校看起来也接受你的装扮,是什么原因让你着急想要吃药动手术?”学生才说他喜欢班上一位男同学,他很在乎男同学对他的观感,觉得自己的身体是跟男孩发展恋情一个很大的阻碍,因此着急想要快一点改变。从这个例子可以知道,变性常常是为了解决关系中的难题。


变性手术只处理性征/性器官的部分,其他身体特征和外型举止的男性化/女性化,都会在性别转换时期进行各种修饰和打造,目标是让别人“自然而然地”把我当成异性,以免生活中成天得为自己的性别状态做解释,担心别人怎么看我。而变更性别登记的重要性在于遇到需要核对身份时“不会被揭穿”造成尴尬,换句话说,如果你的外型已经不男不女了,要面对的就不是证件检查的问题(一打照面,人家就开始琢磨你是男是女了),因此可以想见,成功的变性人在消极面必须把身上不男不女的特征切掉或隐藏起来,积极面得进行装扮和行为举止的练习和操演(让假的变成真的,真的变成天生的),调动人们脑中既存的男女刻板印象的互动脚本,藉此回避在关系中可能出现的尴尬困窘


在这个面向上我们得承认,变性“隐藏差异”的思维和行动对体制几乎不构成任何威胁,尤其是争取平权的时候,往往采取最便利的策略——迎合主流的逻辑举例来说,台湾2017年一位女变男争取派下权的案子(简化一点说,派下权是祭祀公会的继承权),因为传统的祭祀相关事宜是传男不传女,这位女变男当事人在官司当中主张自己已经动了手术、改了身份,应该跟两位兄弟一样有继承权。判决结果是胜诉的,媒体上描述台湾的司法“承认当事人的男性身份”,虽然实际上司法判决并非如此,但媒体确实是以这个角度报导。新闻一出,跨性别社群内部很高兴,说这是跨性别权益的一大进步,但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应该也觉得怪怪的,这明明是一个男女不平等的案子,今天如果我们很开心这是司法对于性别身份的承认,那不就间接支持了“只有男性才有继承权”的立场吗?


再举一个华航的案例,2012年之前,中华航空公司就已经接受员工由男变女,当时舆论大赞华航是一间性别友善的企业。但是在2015年爆发华航罢工事件,其中一项空服员对资方的控诉就是女空服员的制服太过于刻板、性感、暴露,服仪规定太严苛,穿窄裙和高跟鞋非常不利于工作(但男跨女可能很喜欢这种穿着)。究竟华航的管理制度是不是性别友善?很多企业都可以接受让跨性别者改个称呼或通融穿着等等,但是都只把跨性別做个案处理,完全不会动摇基本的男女架构


我再强调一下,举这两个案例都不是要评价个人变性的生存策略太保守,个人想要提出什么主张、想要怎么生活都有其独特的脉络和处境,应该要尊重,但是“跨性别运动者”就应该对每一个事件、每一个现象、每一个倡议主张都要有多面向的关照和深入的思考


那么跨性别运动要朝向何方呢?




三、跨性别运动应该朝向“松动性别界线”

“变化关系模式”的方向推进



很多人爱问“跨性别”的成因是什么?先天的还是后天的?首先我认为跨性别不是一种人,而是各种跨越二元性别的表现,我认为“性别越界”的成因是因为“有界线”,没界线就没有跨不跨越的问题[1]再进一步讲,性别制度是一种关系的规范,各种大家很熟悉的、看起来像是天生的倾向、男女的性格差异情感情绪,或是两性之间自然而然没有违和感的打情骂俏,都已经是在社会管理机制下被固定、被局限住的产物,想在关系上越界,跟不适合的人谈恋爱就被称为“不伦恋”,像我们这种在性别位置和关系欲望上越界的,就会被人说是“不伦不类”。 


 ******

[1] 朱迪思·巴特勒说性别(性别)与肉体(性)之间强烈链接的原真关系其实是在严格的规范下反复操演、一再重复的风格化实作,最后凝聚而制造出一种看似自然的存在体。

 ******


大家听到“不伦不类”这种贬抑的话可能会觉得被歧视了,但是“不伦不类”在字面上的解释是“不合伦理、无法归类”,严格来说没有太大的错误。也有人说咱们不男不女猥亵淫乱,这恐怕也是必然的,大家想象一下,有奶有屌的人妖,或是男人穿有蕾丝花边的女性性感内裤和网袜高跟鞋,你啥都不用做,光想象这些越界的画面就足以激起人们脑子里无限的情色遐想。我前两天在研讨班举例聊斋志异人妖的故事,王二喜扮成女人借此跟妇女亲近趁机玷污,之后被阉割又跟男人马万宝在一起;另外还有我外婆看了许多神怪民间传奇,而想象兼具男女特质的我白天是女的,晚上可能会变成男人,因此特别要求我表妹来我家玩时不能跟我睡在一起等等,这些现象都说明了跨性别淫乱猥亵的原始想象,来自于身体-外貌-欲望之间逾越界限的组合,逾越了我们以为理所当然的习惯和认知,情欲的遐想必然会从伦理道德的缝隙中流泄出来。所以,究竟是跨性别猥亵色情?还是猥亵色情的机转早已架构在性别秩序当中?


好,言归正传,我们说跨性别的成因是因为有男女二分的界线,而生活当中的性别难题来自于二元性别的文化脚本/互动惯习(就像我的厕所难题来自于男女授受不亲,老是被人从女厕赶出来)。想当然耳,跨性别运动的目标之一就应该朝向“松动性别界线”、“变化互动关系/惯习”、“开发情欲模式”的方向推进。




四、凸显差异,在关系中冒险



我认为突显自己身上的差异特质是好的运动策略(至少不要隐藏),因为当你身上有明显特征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正常男女,就会阻碍彼此习以为常的互动模式,而促进关系的变化。跨性别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二元结构及异性恋主流情欲模式,“多元”是一块有待开发的未知领域,如果希望多元的关系质地能够逐步发展出来的话,除了应该捍卫各式各样的差异表现和情欲实践之外,人与人之间必须要“有意愿”、“有机会”在关系中冒险,磨合出新的、不委屈欲望的和谐关系。


很多人认为友善就是对方无条件接纳我,但这个想法太梦幻了,也不公平。我认为只要愿意在关系中冒险就是一种友善的表现,换句话说,友善是一种“彼此”愿意在关系中开放“改变”和“被改变”的态度,但既然称为“冒险”就表示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试探、挫折、冲突争吵、妥协、半推半就的状况,互动过程不一定总是令人愉快的。


然而,台湾长期推动反歧视、反霸凌的教育政策,已经从处理严重的侵害,逐渐扩大到“只要让人不舒服”就是歧视和骚扰,而且越来越倾向诉诸法律进行惩处,以杜绝歧视和骚扰的发生机会。这种趋势将会使人为了避免惹祸上身而拒绝在关系中冒险,并且隔绝一切可能引发冲突的因子,例如为了避免身体和性的接触,就会把很多混合共处的空间变成个人化空间,人与人在性/别关系中冒险的“机会”就大大减少,反而限缩了友善和多元的发展


多元的性别关系是一块有待开发的未知领域,跨性别者应该要当领头羊,拿起这个变化关系的责任,这是我们与生俱来的天命,你说我们是性别制度下的“受害者”?不,我们是制度的“改革者”!




相关链接

快讯 | 2019·第九期“性社会学理论与实践”研讨班日程表及文献清单

快讯 | 2019·第七届中国“性”研究学术研讨会日程表

何春蕤丨“需要性教育”是不是个虚假需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