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第一家庭纠纷”是家事还是国事?
近日,新加坡“第一家庭房产纠纷案”又在当地媒体曝光了!
这回是新加坡警方对涉嫌做假证的现任总理李显龙的胞弟李显扬及其夫人进行调查,这个“第一家庭房产纠纷案”主要是涉及“欧思礼路38号一处新加坡开国总理李光耀留下的房产”。
这位东南亚知名的政治人物或许早有所料,在去逝前的2011年,李光耀就委托律师柯金梨草拟遗嘱,将自己住所“欧思礼路38号”分配给三个孩子(即:李显龙、李伟玲、李显扬),到2012年底,遗嘱共修改五次,也就是第六版遗嘱。
欧思礼路38号正面图
2013年12月16日,李显扬夫人林学芬律师明知李光耀的律师柯金梨出国未归的情况下,拿着一份拟好的遗嘱找到李光耀,并称这是一份“恢复第一版遗嘱”,请李光耀签字后,林学芬律师将所谓的“第七版遗嘱”自己保管。
2015年3月,李光耀去逝。
“第七版遗嘱”为什么产生争议呢?
前面版本的“遗嘱”对于“欧思礼路38号遗产”的处理方式是:在大哥李显龙的同意下,二女儿李伟玲可以继续居住该处。
但“第七版遗嘱”则改成“拆除”。
另外,原先版本的“遗嘱”是将房产分成:李显龙、李显扬各分得两份;李伟玲分得三份。
但“第七版遗嘱”则成了“三个子女各得一份”。
李显扬夫人林学芬律师在李光耀的律师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修改遗嘱并请年迈的李光耀签字,这显然是违背常理的。
那么,将李光耀故居拆除,对于李显扬有什么好处呢?
当然有!
传有富商欲以5000万元坡币的价格购下这座房子。
倘若成真,每个孩子均分,每人可得1000多万元坡币,这显然就是修改遗嘱的关键点。
毕竟,立遗嘱者已故,现在唯一能证明的文件就是最新版(即第七版遗嘱)的遗嘱了。
2019年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就此事向新加坡律师公会提交500多页的投诉信,称,在这份遗嘱中,李显扬的获利增加了,而林学芬律师作为当事人李显扬的妻子却未回避,专业行为失当,有违律师职业道德之嫌。
2019年7月,新加坡审裁庭经过5天的聆讯,最后裁定,林学芬违反律师专业法令的两项指控成立。
其实,身为一国总理的李显龙也知道“家丑不可外扬”这个古训。但是,“家丑”既然已经外扬了,就不得不面对现实,并妥善处理。
李显龙只好面对着新加坡人民做出回应。
我们从李显龙的讲话可以看出,他还是显得比较诚恳的。
李显龙说道:身为您的总理,我对事件的发生感到非常遗憾,并对新加坡人道歉。要是我的父母还健在,这起纠纷将令他们气愤;身为一名儿子,我对此感到痛心。
李显龙在公开场合用“apologize”向国民道歉
2020年11月,新加坡三司特别庭(Court of Three Judges)认为:
一、李光耀遗嘱的第五版、第六版已经删除了“拆除故居”的条款,林学芬让李光耀签署第七版的时候,让他以为与先前版本一样,但是,实际上是有“拆除故居”的条款的,这是向李光耀作虚假陈述
二、林学芬鼓励李光耀在自己的律师柯金梨不在场的情况下签署第七版遗嘱,并且误导李光耀这个版本与第一版相同,造成年迈的李光耀被自己新任的至亲误导
三、在柯金梨不在场的情况下,李光耀无法咨询律师意见,李显扬和林学芬却在16小时内,以最快速度安排李光耀仓促签署遗嘱,完全没有顾及李光耀的利益。
三司特别庭的庭审报告显示,李显扬、林学芬夫妇在供证时,为了掩饰自己的行为,做了牵强的、不诚实的、前后矛盾的陈述。
三司一致判定,两人说谎,做假证。
最后裁定:因处理李光耀先生遗嘱不当、违反律师专业守则,决定吊销林学芬律师从业执照15个月。
三司特别庭由三名法官组成,是新加坡处理律师违规投诉的最高机制。
2022年6月,新加坡警方联络到了李显扬夫妇,希望夫妇俩能配合警方调查“最后版本遗嘱案”。
虽然李显扬夫妇表示愿意协助警方调查,但说明要到7月份才有时间参与调查。
可是,到了7月,李显扬夫妇却通过电邮告知警方拒绝接受问讯,并离开新加坡,至今行踪成谜。
欧思礼路38号俯视图
据环球时报报道,2023年3月2日,新加坡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透露,警方已对李显扬及其妻子林学芬展开调查,两人涉嫌在有关李光耀遗嘱事件的司法程序中提供假口供。
张志贤还说,李显扬夫妇原答应接受警方调查,但后来却改变主意了。如果二人无辜,参与这次调查是自证清白的机会。
张志贤披露,警方目前已告知二人,并会采取必要步骤在他们缺席情况下完成调查。
远在异国他乡的李显扬闻讯后,在脸书(Facebook)上发帖回应称:
新加坡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李显扬夫妇“提供假口供”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原本只是一桩家事,现在却变成了“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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