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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企业、IPO过程中涉税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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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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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披露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顺序和税务合规,可先转不征个税的股票溢价资本公积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及总局解读

上市公司披露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顺序和税务合规,可先转不征个税的股票溢价资本公积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22、23、24、25、26号,多项税收优惠支持资本市场发展,执行至2025或2027年底

归纳

持股期限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持股期限≤1个月

全额

20%

1个月<持股期限≤1年

暂减按50%

20%

持股期限>1年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归纳

取得的股票红利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解禁前

暂减按50%

20%

解禁后

按第一条规定计算

按第一条规定计算


限售股解禁的增值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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