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流派与“争夺袈裟”:京剧讲究“嫡传”的封建观念理应尽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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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继承流派,为当前需要,原是振兴京剧的好事。凡好事,若强调过头,又往往会产生滑稽突梯的东西。世所谓“有利必有弊”,我们既要推奖其利的一面,同时也须戒惧其弊端,将它堵塞,使流派向正途发展,以尽其利。
京剧流派素来尊崇“嫡嗣家传”、“入室弟子”、“正宗”、“真传”之类牌号,好象旧日商人“祖传秘方”、“独家经营,别无分店”似的,相沿成俗,也未可厚非。不过有时未免因之而引起龃龉,尚属“良性”,可是形成某种水火冰炭之势时,那就变为“恶性”了。
家道中落,偏多兄弟阋墙。目睹耳闻本行在继承流派中,经常出现同室操戈之事,不禁想起佛教徒争夺袈裟故事,感慨系之!
梨园拜师礼堂
相传唐朝禅宗首席法师弘忍,他手中有一件自南北朝时达摩师祖穿过的破旧棉布袈裟,此为禅宗合法继承人的标志。弘忍和尚圆寂前夕,将袈裟秘密交给最中意的弟子广东人慧能。慧能自以资望不孚,深恐师兄弟们不服,于是肩背袈裟包袱,欲逃至家乡避风头。逃至大庾岭,被另一门徒惠明持刀截住,慧能跪求饶命。惠明仅求慧能告诉他,师父临死时有什么真谛密揭。慧能如实相告,惠明表示感激,说后面将有师兄弟们赶来夺袈裟,叫慧能趁早逃往别省的深山密林里躲藏起来。
慧能辗转逃匿岭南,避难十六年之久。后武则天查访到慧能踪迹,接到长安,逼他交出达摩袈裟,珍为国宝,换赠新制御赐锦袈裟。慧能没奈何,把赝品当真货,标榜法统在我,继续传教,成为禅宗南宗创始人。
到了圆寂时,对众弟子讲了大彻大悟的遗言:“这玩艺儿害人哪!为了它,我三次遇刺客,幸亏菩萨保佑,留得性命。为师成佛之后,袈裟不再代代相传了,你们各人自立门户吧。”
这段载诸典籍的故事,容或有加工之处,然大致史有所据。若论古为今用,难禁有所联想。
慧能大师铜像
在一流派内,同为弟子,论资排辈,则有先入室与后进门之异。这位是大师兄,那位是二师弟,会客时,介绍人切莫漫不经心,次序颠倒,那要招来不愉快呐。还有磕过头、摆过酒席与仅是和师傅拍过照片、送过件把衣料之差别。
至于私淑者,当然不在话下了。欣逢举办什么流派艺术纪念性的大会演时,开锣、压轴、大轴,摆来摆去摆不平,绒幕未启,幕后先唱“夺袈裟”闹剧,真是苦煞了组织会演的提调人。
旧日梨园界讲究“嫡传”的封建观念残余,至今理应尽除。流派创始人既不在世,子承父业,自具家学渊源的优越条件。不过,一子单传犹可,若有兄弟,则谁为“族长”的争吵,声透萧墙之外。
笔者曾遇到这样的事,嫡嗣不服先君传人的技艺,说什么:“简直是糟蹋我父亲的艺术!”这无非是把精神遗产等同物质财富,不容他人染指的思想在作祟罢了;而传人们呢,也不含糊,说什么“他比父亲差远去了!”殊不知流派创始人,毕生茹苦含辛达到的艺术境界,怎能苛求于不同经历的儿孙辈呢?都要求象苏东坡文才超过他老子苏洵那样,是不可多得的。
还有令人喷饭的是,为宣传某流派艺术而举行什么活动时,往往有你参加我就不参加。再有在甲流派艺术讲座中,如果邀请同一行当的乙流派者来讲课,则可能遭到抵制,宗派情绪恶性膨胀,有点象南北禅宗之抵牾,流派岂不休矣哉!凡此种种怪现状,皆非振兴京剧之好兆头,既难云继承流派,更勿论发展流派了。
对流派创始人何必“神化”。君不见,《儒林外史》中的王冕,不是在书院门口窃听而入儒林吗?君不见,谭派传人,以仅是名义门徒,实际躲在观众席中偷学的余叔岩,造诣为最精深吗?而余派又以私淑的杨宝森,最惬人意吗?“将相本无种,唯贤者得之”。
余叔岩、王长林之《问樵闹府》
京剧传艺,收徒教子,完全必要。但何不学慧能的憬然觉悟,停止传袈裟,袈裟在谁手,不一定已得“三昧真火”,没有资格继承袈裟的私淑者,不一定是“野孤参禅”。而且头上没有什么“正宗”、“正统”之类紧箍咒,反倒无拘无束,易于青胜于蓝,前途广阔。依人篱下怎可与自立门户相媲美呢?
(《戏剧报》198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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