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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计算“碳排放量”?——对垃圾焚烧“碳减排”的质疑(四)

清焚卫士 天下无焚 2022-07-08

摘要: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2年3月15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发电企业公开“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碳排放量”等信息。

与“碳排放量”核算相关,研究团队比较已被国家发改委批准29个垃圾焚烧发电“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碳排放量”发现,29个项目可能全部存在低估混合垃圾中塑料比例(3.03%<16.04%),从而低估“碳排放量”的情况。

据此,研究团队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是否能够合理计算“碳排放量”表示担忧。希望生态环境部门在核查垃圾焚烧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时,重点关注混合垃圾中塑料等组分带来的化石碳排放,避免和减少错报、误报情况。 

面对垃圾焚烧是否属于“生物质能”的争议(该争议关乎垃圾焚烧是否产生化石源碳排放),国家能源局在2021年4月的答复中做了清晰界定: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生物质能,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生活垃圾中的有机部分属于城乡有机废物。利用生活垃圾有机部分焚烧转化成的能源属于生物质能范畴,属于鼓励的生物质能供暖范围。[1]

简单理解,生活垃圾中塑料、橡胶、织物等燃烧排放的部分二氧化碳为化石源碳,属于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认定的温室气体,另外基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启炉阶段会使用化石燃料,研究团队认为垃圾焚烧发电机组应属于“生物质能掺烧化石燃料机组”。
2022年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始要求发电企业公开“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碳排放量”等信息。
研究团队认为,此举为逐步将垃圾焚烧发电纳入温室气体排放配额管理、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碳排放量”管理打下重要基础。

一、垃圾焚烧如何计算“碳排放量“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CM-072-V01多选垃圾处理方式》、《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处于暂停使用阶段),垃圾焚烧发电“碳排放量”等于“绝对碳排放量”减去“发电替代碳减排量”,详见公式1。
“碳排放量”是“绝对碳排放量”扣除“发电替代碳减排量”后计算得出的理论值。
“发电替代碳减排量”指垃圾焚烧发电厂替代火力发电等发电方式减排的化石源碳排放,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2022),电网排放因子为0.5810 tCO2/MWh,也就是垃圾焚烧发电上网1000度电能够带来“发电替代碳减排量”0.5810吨。
“绝对碳排放量”是指焚烧混合垃圾产生的化石源碳排放的总量,根据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化石碳的来源包括塑料、纺织品、橡胶和皮革、卫生纸、纸/厚纸板和其他惰性垃圾,但不包括食物垃圾、木头等。详见下表1。

表1. 2006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有关FFC、FCC、EFF的解释

实际计算中,混合垃圾焚烧的“绝对碳排放量”计算详见公式2。

注:简单理解,塑料1kg有85%是碳,其中100%是化石碳,所以100%充分燃烧1kg塑料产生的“绝对碳排放量”就是0.85kg;食物垃圾1kg有50%是碳,0%属于化石碳,100%充分燃烧1kg食物垃圾产生的“绝对碳排放量”就是0。

根据表1,按照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每千克塑料中潜在化石碳排放分别达到0.85kg,为所有垃圾品类最高。现实中,混合垃圾中塑料的比重对垃圾焚烧发电“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下简称“垃圾焚烧发电CCER项目”或“CCER项目”)“绝对碳排放量”的影响也是巨大。
合肥市长丰县CCER项目为例,3%的塑料贡献了45%的碳排放。具体上,塑料10,165吨占年处理垃圾总重量333,294吨的比例约3%,但贡献了约31,682吨二氧化碳,占年排放二氧化碳总重量70,176吨的比例高达45%。详见表2。

表2.合肥市长丰县垃圾焚烧CCER项目设计文件中关于“绝对碳排放”的计算结果

二、我国混合垃圾中塑料比例估值:16.04%

现实中,塑料在混合垃圾中的比例真的低至3%吗?显然不止。

我国焚烧处理的混合垃圾塑料比例平均可达16.04%根据《中国再生塑料行业发展报告2019-2020》估算,我国2019年共产生废塑料6,300万吨,其中31%被焚烧处理,焚烧处理量达1,953万吨(研究团队根据原报告合理假设1,953万吨废塑料全部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该假设可能轻微高估焚烧处理的混合垃圾中的塑料比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焚烧处置量12,174.2万吨计算,我国焚烧处理的混合垃圾中塑料的比例高达16.04%。详见表3。

多年多地的数据表明我国混合垃圾中塑料的比例普遍高于10%,甚至出现了县级市高达22.8%的情况。其中,冯华仲(2021)对山西省怀仁市(县级市)的统计数据发现,在2018-2020年期间,怀仁市仅塑料比例就高达22.80%;林成淼(2021)对浙江省2012年、2015-2016年的研究表明,该地区平均塑料比例达9.55%-11.33%;吴浩对深圳市1998-2014年的研究表明,该地区平均塑料比例达10.93%-26.40%。详见表3。


表3.我国部分地区混合垃圾中塑料比例[2-6]

三、CCER项目塑料比例估值:3.03%

统计国家发改委审定通过的29个垃圾焚烧发电CCER项目设计文件发现,其塑料比例远低于2019年焚烧处理的混合垃圾16.04%的比例,也远低于我国多年多地混合垃圾中的比例(详见表4)。其中,

公开情况看,20个项目公开了混合垃圾中塑料比例,1个项目公开了塑料橡胶比例,8个项目未公开塑料比例;

均值看,20个项目塑料比例均值仅3.03%;

极值看,四川省广元市项目塑料比例最低,为0%;浙江省温岭市(县级市)项目塑料比例最高,为6.80%。

表4. 29个垃圾焚烧CCER项目对塑料比例的估值

由于垃圾焚烧发电CCER项目“碳减排量”取决于“绝对碳排放量”,“绝对碳排放量”越低,“碳减排量”越大,后期进入碳市场交易的潜在经济收益越大(详见公式3)。
注:对垃圾焚烧发电CCER项目错误“选择基准线”的质疑详见“垃圾越多,减碳越多?对垃圾焚烧“碳减排”的质疑(二)
研究团队怀疑,CCER项目可能存在通过低估塑料比例获得更多“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情况。
如果按照16.04%的塑料比例进行计算,CCER项目的“碳减排量”会大幅缩水。以合肥市长丰县CCER项目为例,基准线项目碳排放量为217,600吨,在项目设计文件中塑料比例预估为3.05%,实现减排量141,093吨/年,假设塑料比例为16.04%时,减排量将缩水10倍以上,仅剩12,164吨/年。

表5.合肥市长丰县垃圾焚烧CCER项目不同塑料比例下的“碳减排量”(单位:吨)

四、总结与担忧

通过比较我国混合垃圾中塑料比例(平均16.04%)和垃圾焚烧发电CCER项目评估的塑料比例(平均3.03%),研究团队质疑垃圾焚烧发电CCER项目可能存在通过低估塑料比例进而低估“绝对碳排放量”,从而获得更多“碳减排量”的情况。

面对生态环境部对“碳排放量”核算的最新要求,期待:

垃圾焚烧企业未来能够根据塑料等组分,如实核算“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碳排放量”等数据;

生态环境部门未来在核算垃圾焚烧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时,重点关注混合垃圾中塑料等组分带来的化石碳排放,避免和减少出现错报、误报的情况。

旧文新读:

“高碳”还是“低碳”?——对垃圾焚烧“碳减排”的质疑(三)

垃圾越多,减碳越多?——对垃圾焚烧“碳减排”的质疑(二)
垃圾越多,减碳越多?——对垃圾焚烧“碳减排”的质疑(一)

参考资料:

[1]国家能源局关于生活垃圾焚烧供暖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的生物质能问题http://www.nea.gov.cn/2021-04/16/c_139884172.htm

[2]《中国再生塑料行业发展报告2019-2020》估算我国2019年共产生废塑料6,300万吨,其中31%被焚烧处理,达1,953万吨。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焚烧处置量12,174.2万吨计算,我国焚烧处理垃圾中塑料的比例高达16.04%。

[3]林成淼等,生活垃圾分类对固体废弃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的影响研究—以浙江省为例[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1年第1期

[4]杨娜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组分含水率及其特征分析,我国环境科学2018,38(3):1033~1038

[5]吴浩,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影响的研究[J],环境卫生工程,2016年2月

[6]冯华仲,生活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的影响探究——以仁怀市生活垃圾为例[J],环保科技,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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