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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喹诺酮类抗菌药物急诊临床应用指导意见(2020)

啰嗦探案 离床医学 2023-11-22

引用文本: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中国急诊专科医联体,北京急诊医学会. 喹诺酮类抗菌药物急诊临床应用指导意见[J]. 中国急救医学, 2020, 40(11): 1047-1056.




一、发展历程和现状





2临床应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有些喹诺酮类药物在临床应用初期即因严重不良反应而退出市场。

食用动物养殖业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可能导致抗微生物药物耐药细菌生存和传播,继而可通过食物和其它途径传播给人类。特别是我国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中较多地使用喹诺酮类药物,突出地表现为用量大、品种多、范围广,这也导致了国家层面的重视。自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包括喹诺酮类药物在内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量逐渐下降。



二、抗菌和耐药机制


喹诺酮类药物的作用靶点是DNA回旋酶和拓扑异构酶Ⅳ,通过药物分子与酶的结合干扰细菌染色体的复制和转录过程, 低浓度时破坏DNA复制,高浓度时导致细胞死亡,从而发挥抗菌作用。喹诺酮类药物的耐药机制是多因素的,染色体突变导致的作用靶位变异,细菌外膜通透性降低或药物主动外排增加导致的药物摄人减少,修复酶及靶位保护蛋白的过度表达均可能导致耐药性的产生。



三、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1合理制定治疗方案

喹诺酮类抗菌药物治疗方案的合理制定,需基于适应证(见附表)选择药物品种、用法用量、疗程和制定联合用药方案。

1 品种选择
根据患者基础条件及感染常见致病菌进行初始经验性治疗,患者致病菌未能明确时,推荐更广谱喹诺酮类抗菌药物规范治疗,尽量覆盖可能的致病菌。当已知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时,尽可能选择针对性强、安全、价格适当的喹诺酮类药物品种。

2 用法用量
按各喹诺酮类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见附表)。
对于轻、中度的感染患者,应予口服治疗。
对于口服给药不适用和(或)中、重度的患者,可以静脉给药。
肌内注射给药时难以使用较大剂量,只适用于不能口服给药的轻、中度感染者,不宜用于重症感染者。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过敏反应的抗菌药物。

喹诺酮类药物属浓度依赖性抗菌药,其杀菌效果和临床疗效与药代动力学/药效学(PK/PD)参数密切相关。
PK/PD的评价指标为:血药峰浓度/最低抑菌浓度(Cmax/MIC) 、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最低抑菌浓度(AU CO-24/MIC) 。

一般对于革兰阴性菌,AU CO-24/MIC≥125或Cmax/MIC≥8 时,可获得良好的临床疗效和杀菌效果,并可有效减少细菌产生耐药作用;对于革兰阳性菌,AU CO-24/MIC靶值为30~400。在具体临床诊疗时,如莫西沙星,左氧氟沙星等,因其Cmax高,AUC大,半衰期长,具有首剂效应和较长的抗菌药物后效应(PAE) ,推荐每日单次给药。如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由于半衰期短(4h),血药浓度及组织浓度低,单次给药无法保证获得理想的AU CO-24,因此一般是每日2-3次给药

3 疗程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有局部病灶者需用药至感染灶控制或完全消散。

4 联合用药
单一喹诺酮类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病因不明或混合致病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可联合用药,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的药物联合。社区获得性肺炎(CAP) 患者有绿假单胞菌感染可能者,可选择抗假单胞菌β内酰胺类联合环丙沙星或左氧氟沙星;复杂皮肤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者,可用氟喹诺酮类联合克林霉素或甲硝唑。



2监测药物相关不良反应

喹诺酮类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以及重症肌无力加剧。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延长QT间期、过敏反应、光敏感性/光毒性、血糖紊乱、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开始治疗后,不良反应可能在数小时至数周内发生,出现任何严重不良反应的第一个症状或体征时,应立即停用喹诺酮类药物。以往曾发生过与喹诺酮相关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喹诺酮类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3%)为恶心、腹泻、头痛、头晕,绝大多数情况下表现比较轻微,不需要中断治疗。常见的不良反应(>1%)为呕吐、便秘、消化不良、失眠和发热等。少见的不良反应(0.1%~1%)包括Q-T间期延长、肌腱断裂、血糖异常、光敏反应和抽搐等,在使用喹诺酮类药物时应注意密切观察。




4关注特殊类型患者

1 老年患者

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血药峰浓度升高和用药时曲线下面积增加,故老年患者宜采用每日1次的口服给药方案。另外,老年患者更容易受药品相关的QT间期的影响,特别是患有心律失常如房颤: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在60岁以上老年患者中进一步增加。


2 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3 18岁以下患者原则性禁用


4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对于慢性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主要经肾脏排泄且本身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需按照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给药方案,如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要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使用剂量。


对于轻度肾功能不全,奈诺沙星不需要调整剂量,轻度、中度、重度或终末期肾病中,莫西沙星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未出现明显变化。


肾损害包括需血液透析(HD)或连续卧床腹膜透析(CAPD)的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慢性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避免或慎用有肝毒性的抗菌药物;严重肝病患者,尤其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经肝、肾两途径清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




四、在各类急诊感染性疾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1急诊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



2急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3急诊消化系统感染


4急诊腹腔内感染


5急诊皮肤软组织感染

6急诊骨关节感染


7在急诊特殊类型感染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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