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 | 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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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9月24日—9月26日16:00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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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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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4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24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研究生专业报名的,本科阶段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限昆山户籍或昆山生源地,其中,以研究生专业报名且是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5.“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高校世界排名依据ARWU、THE、U.S.News、QS、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
6.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等资格须于2020年9月26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26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及国(境)外高校2020年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完成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审计财务岗位;不得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有关规定;
(3)2020年9月26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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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9月24日9:00—9月26日16:00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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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及要求
笔试
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面试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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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纳入我市事业编制内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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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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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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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各区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6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