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浙江绍兴 | 绍兴市定向选聘2021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30人
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报名时间:9月15日—10月23日17:00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党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等10所高校定向选聘2021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
1
引进人数和范围
选聘范围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10所高校2021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选聘人数
本次定向选聘计划人数为30人,具体选聘单位、专业要求等详见《绍兴市定向选聘2021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2
引进对象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2、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现任或曾担任院(系)及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学生干部优先,获得院(系)级以上奖励人员优先。
7、符合选聘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3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10月23日17:00
4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核方式:面试
面试利用双休日统一组织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
5
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对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相关政策1、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拟聘任到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博士研究生拟聘任到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职务,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
2、工作安排:聘用人员报到后,由绍兴市委组织部和各区、县(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区、县(市)党政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等单位实践锻炼,硕士研究生锻炼时间为2年,博士研究生锻炼时间为3年。
3、培养管理:聘用人员实践锻炼期间由组织部门、聘用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实践锻炼期满,由组织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绍兴市委组织部备案。
4、选拔任用:聘用人员实践锻炼期满,根据实践锻炼期间现实表现,经考核优秀的,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提任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相应领导职务。
5、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参照选聘单位同级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并按照选聘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6
岗位详情
7
附件下载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全文并下载附件1. 绍兴市定向选聘2021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2. 绍兴市定向选聘2021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点击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