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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 | 2021黑龙江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10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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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月23日9:00至3月1日17:00
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立足长远发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决定2021年面向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有关高校组织实施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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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综合能力强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努力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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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岗位、数量和对象
1、选调岗位:注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高考生源地干事创业,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1。2、选调数量:黑龙江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高校共选调1020名。3、选调对象:①黑龙江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2021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全国部分高校的2021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见附件2);③黑龙江省外部分高校的黑龙江省生源的2021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见附件3)。上述院校中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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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5、18周岁以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6、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1日)。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8、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9、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10、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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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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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的管理和使用
新招录的选调生在乡镇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职数限额内,硕士研究生要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要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新招录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其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及公务员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且具备条件的选调生,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大胆使用。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选调生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备案。黑龙江省各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对选调生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热情关心、真正爱护,为他们成长成才营造良好氛围。要立足基层一线,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强化选调生多岗位锻炼,有目的地安排选调生多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砥砺意志品质,提升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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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牵头成立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省纪委监委、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财政厅等部门以及各市(地)委组织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生招录的报名推荐、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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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要求和其他事项
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取消此次报考资格。考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此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其他事项“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作为本次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唯一指定网站,将全程发布相关招录信息,参与选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如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参与招录相关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自负。本次选调生招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参与选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我省选调生招录考试疫情防控公告。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准备工作。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咨询监督电话:0451—82833107 186440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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