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 |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7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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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4月24日9:00-5月9日16:00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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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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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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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专任教师岗年龄要求:B01-B13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B14-B46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专职辅导员岗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正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并提供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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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程序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4日9∶00-5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4日9∶00-5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4日-5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4日9∶00-5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24日9∶00-5月1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由于疫情原因,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xzcit.cn/)公告,请及时关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成果”栏写明高中之后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五)条”中的第几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和起止年月,符合其他条件的要写明符合担任职务(或工作经历)和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5月1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根据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试讲、资格复审和面试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xzcit.cn/)公告。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招聘方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单独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逾期未参加考核或放弃考核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核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显示无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无*号标记),并持有考核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区参加笔试、试讲、资格复审、面试等考核。
(一)考核方式
B01-B13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B14-B45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B46-B48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1.B01-B13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试讲考核暂定于2022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五天时间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请通过资格初审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参加试讲考核,逾期者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2.B14-B45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笔试考核暂定于2022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五天时间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请通过资格初审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参加笔试考核,逾期者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试讲,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B46-B48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笔试考核暂定于2022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五天时间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请通过资格初审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参加笔试考核,逾期者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B01-B13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B14-B48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B01-B13岗位在试讲后(B14-B48岗位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学工等部门出具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或者由所在企事业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出具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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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及附件
咨询电话:0516-857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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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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