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唯一 | 漳州入选住建部典型案例!
为着力推动城市治理手段和治理模式创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开展城市治理方式创新研究课题,并编印《城市治理方式创新研究报告汇编》一书,在全国范围内收编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漳州市城管局有两项治理经验入选研究课题,分别为《漳州市地方立法初步构建起城管法律体系》《漳州市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提升城市气质形象》。这也是我省唯一入选单位。
《漳州市地方立法初步构建起城管法律体系》
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新修订的明确“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漳州响应号召,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2017年以来,漳州相继出台了《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漳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漳州市古城保护条例》等城市管理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养犬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制定也已列入立法计划,漳州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体系正在逐渐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借法执法、无法可依、管(理)执(法)脱节的现状得到极大改善。
其中,漳州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控“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精细化城市管理模式,在全国率先对“门前三包”进行实体立法, 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门前三包”入社区
“门前三包”进校园
《漳州市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提升城市气质形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确保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有法可依,漳州市通过实施地方性法规《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开发建筑垃圾智能监管系统等举措,旨在通过依法管理、机制建立、硬件配套、执法保障等举措,逐步打造出一套独具漳州特色的建筑垃圾管理模式,实现建筑垃圾管理有法可依,智能监管的管理格局。
2020年10月,《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漳州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交通、交警等部门,制定《漳州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备案、信用评价、退出工作机制》,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准入、评价、退出”机制,要求备案企业配备有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采用国五(Ⅴ)及以上标准,实行全密闭式运输建筑垃圾,进一步全面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推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面升级换代和备案工作。并积极建设完善建筑垃圾监管平台,把智慧建筑垃圾监管平台纳入漳州智慧城管建设的子系统。实现对建筑垃圾核准处置管理和运输车辆监管的智能化。自《办法》实施以来,漳州市建筑垃圾运输“滴洒漏”现象急剧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大气质量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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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编 辑/许淳言
监 制/程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