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将300万房产留给水果摊主,亲属质疑!摊主、公证处回应
近日
上海88岁独居老人王老伯
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的故事
感动了不少网友
戳图片回顾
但其实初看这个故事的网友们
都会感到疑惑
非亲非故的陌生人、老人、巨额财富
这几个词,似乎完美构成了
一场骗局的关键要素
然而看完这个故事
网友都感慨万千
据媒体报道,这名老人在老伴儿子都去世后成为独居老人。此后,老人带着水果摊主小游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福给他。
出院时,摊主在家属之前接走老人,家属再登门时,被老人骂了出来。
家属称老人当时已有些糊涂,总怀疑家属惦记老人财产,而这完全是老人自己想象。
家属表示,三年来,他们对于老人将名下财产、金银饰等,陆续交给信任的水果摊主一事都有知情,但想到只要老人晚年有人照料,他们也不会过多干预。
但得知老人赠房
他们担心,这并非完全出自老人本意
家属口述↓
居委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为老人办理“意定监护”的普陀区公证处在公证前并未前往居委会了解情况
小游从10年前开始照应老人
最近三年更是衣食起居贴身照料
能够获得这套300万元的房产
他是心安理得的
而从老人整洁的指甲、棉鞋
和没有异味的房间、床铺来看
小游对于老人的照顾
的确是比较好的
小游表示,自己从始至终照顾老人
如今所得都是老人赠予
自己会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也不会排斥老人亲属前来探望
11月26日,上海普陀公证处办公室主任周贤春做出情况说明:
· 我们注意到近日媒体报道的老人指定非近亲属作为监护人,并将财产以遗赠扶养协议方式指定非近亲属为受益人的情况。就目前了解的情况,公证员与当事人多次进行了交谈,在反复确认当事人的意思后办理了公证。从当事人在办理公证时的谈话情况和提交给公证处的病历等材料不能反映出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出现问题。在公证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与老人居住地居委会进行了电话联系,询问了老人的情况。
·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机构会在完成复查后,作出复查处理决定。
对于老人亲属提出的异议,建议他们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无论如何,都希望老人能有一个
幸福的晚年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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