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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捉人法官放人 「法庭監察」值得探討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0-09-04



被指是暴亂幕後搞手的黃之鋒和周庭被捕當日,獲法庭各准以一萬元保釋,令各界嘩然(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香港素以法治聞名,但在近月接連不斷的暴力衝擊中,無論是被控暴動罪的暴徒,還是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無牌藏有爆炸品的「港獨」分子,乃至在背後推波助瀾的縱暴派議員及亂港頭目,被捕後竟都獲准以一千至一萬港元不等的金額保釋,令輿論嘩然。本港各界指,法庭判決理應彰顯法治並顧及公眾期望,若法官對正在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輕輕放過,實為失職之舉。《大公報》近日刊登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的文章,他建議民間在互聯網發起「法庭監察」運動,希望法官和裁判官也需向公眾問責,該建議獲市民積極響應。
 

9月1日,暴徒在東薈城附近的公路上點燃路障(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近月暴徒在全港多區瘋狂肆虐,堵塞地鐵、癱瘓機場、圍毆市民、打砸店舖,可謂無惡不作。然而,法庭大多批准這些涉案暴徒以低金額保釋,例如7月31日44名被控暴動罪的被告,全獲准以一千元保釋。
 
而被指是暴亂幕後搞手的「香港眾志」黃之鋒、周庭、公民黨譚文豪、「議會陣線」區諾軒、「熱血公民」鄭松泰,以及「港獨」分子陳浩天等,被捕後亦獲准以二千至一萬元保釋,裁判官還為這些被捕者設想周到,竟准黃、周二人短暫離港,讓黃之鋒往台灣、德國、美國等地,及讓周庭到奧地利探親等。裁決令不少市民紛紛感慨:「警察捉人,法官放人!」
 
千元保釋沒半點阻嚇力
 

9月1日,暴徒在東涌港鐵站大肆破壞(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對此,《大公報》日前刊登了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的文章,他建議社會大眾可考慮在互聯網上發起「法庭監察」運動,監察審案情形,並公布負責此類案件的法官和裁判官之名字及其審訊結果。他認為,這種做法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相當奏效,使得法官和裁判官向公眾問責。該建議獲社會各界及大批網民支持。有網友說:「十分贊成,而且要盡早進行。」亦有人表示:「應該交代判決的法律觀點和理據。」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表示,法治是維持社會良好秩序的重要一環,法庭判決必須顧及公眾期望,彰顯公義。「現時暴徒在各區堵路、縱火、襲警都已成為常態,警察在十分危險的環境下才將暴徒拘捕,到法官那裏,竟然一千元就能保釋,哪裏還有半點阻嚇力?」
 

8月31日,暴徒在銅鑼灣縱火(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吳亮星指出,不少法官都是外籍人士,對本地情況未必有足夠認識,自身的固有觀念又難以改變,與當地市民的主流理念不一致,判決容易產生不合理結果,「在這種情況下,民間監察法庭的組織就會應運而生」。
 
本身是律師的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認為,保釋金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法官對案件的心態,「如果認為案情嚴重的話,肯定不會輕易保釋;如果認為未來多數都是輕判放生,保釋條件自然就好寬鬆」。
 

9月1日,非法示威者堵塞往機場道路,旅客被迫提行李走過水馬前往機場(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短評 | 法庭監察值得探討
石岩
任何權力都需受到有力監督。香港法官是終身制,司法獨立變為司法獨大,法院對許多敏感的政治性案件的判決引起的爭議越來越大,對社會的不良影響越來越大,司法公正廣受質疑。鑒此,香港急需加強法庭監察。 美國對法官除了有行政部門、立法部門的監督,有法院的內部監督,還通過美國律師協會對法官的評議制度、公眾投訴制度、媒體評論等施加有力的外部監督。香港民間在互聯網上發起法庭監察運動,通過公開案情、審判結果及主審法官名字來監督司法,體現的是國際通行的審判公開精神,值得支持。 香港現在也有對法官的投訴制度,但處理投訴的是各級法院的首長,這種做法是否有利公眾監督,值得商榷。 香港的特殊情況是,各級法院大量聘用外籍法官,法官存在政治效忠問題。基本法規定,香港終審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職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曾有建議,應將這種備案制度實質化,以加強中央對香港司法的監督,體現司法主權,這亦是值得各界思考的問題。

近期引發關注司法公正事件
 


黃之鋒、周庭即捕即放

8月30日,「香港眾志」黃之鋒、周庭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多項罪名,但兩人即日獲准以一萬元保釋,主任裁判官錢禮甚至批准二人短暫離港,讓黃之鋒前往台灣、德國、美國等地,及讓周庭到奧地利探親等。

議員被拘隔日准保釋

8月30日,立法會議員公民黨譚文豪、「議會陣線」區諾軒涉嫌「阻差辦公」被捕,「熱血公民」鄭松泰涉於七月一日立法會衝擊事件串謀摧毀及損壞財產被捕,三人翌日獲准以二千至五千元保釋,九月底至十月初再到警署報到。

陳浩天未被限制出境

8月30日,「港獨」分子陳浩天涉嫌「參與暴動」及「襲警」罪在機場被扣查,43小時後獲准以一萬元保釋,且無限制出境。早在8月1日,陳浩天還因在火炭涉藏有攻擊性武器、無牌藏有爆炸品及無牌售賣第一部毒藥等罪名被捕,但扣查約43小時後准以1000元保釋,除須在指定時間到警署報到外,並無其他保釋條件。

塗鴉美領館速囚內地漢

8月18日,一名內地男子在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大門塗鴉,被控刑事毀壞罪,兩日後(20日)便「神速」在香港東區法院被判監禁四周。而7月26日警方拘捕一名涉嫌在中聯辦「刑事毀壞」、「非法集會」及「侮辱國徽」的男子,但該男子獲准保釋候查,八月下旬再向警方報到。

戴耀廷准保釋等上訴

8月15日,因「佔中」案被裁定兩項妨擾罪成判囚16個月的「佔中」搞手戴耀廷,獲上訴庭批准保釋等候上訴。

44暴動罪被告全准保釋

7月31日,44名被控暴動罪的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後,全獲裁判官准以1000元保釋。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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