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罪有應得 幕後黑手仍逍遙
【12·03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 報道:數以千計激進亂港分子去年6月21日包圍作為警方執法標誌建築的灣仔警察總部,涉案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成員周庭及主席林朗彥三人,早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宣判。裁判官嚴斥三人有預謀及積極參與,尤其黃之鋒事前一日已定出煽惑計劃,處心積慮組織了規模大、人數多、時數長的集結,故判黃之鋒監禁13.5個月、周庭監禁10個月、林朗彥監禁7個月,皆即時入獄,不准緩刑。市民表示,三人判刑體現公義得到彰顯,違法者必付上代價。
周庭判囚10個月,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法庭拒絕\資料圖片。(右)黃之鋒、林朗彥昨日被扣上手銬,早上由荔枝角收押所送往法院應訊,即時入獄(大公報記者梁堅 攝)
三名被告黃之鋒(24歲)、周庭(23歲)及林朗彥(26歲),早前各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另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另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辯方早前求情時,指他們在案中未有使用暴力,曾建議法庭輕判緩刑。
逾九千人集結 帶領叫口號
裁判官王詩麗判刑時指出多個加重刑罰的考慮因素,包括黃之鋒在案發前一天發出多個訊息,內容包括建議包圍警察總部等等,反映出他們的煽惑行為有預謀,是加重刑罰的重要因素之一。
案發當日早上,黃之鋒、林朗彥分別以擴音器呼籲海富中心一帶的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其後周庭亦與警總外的示威者重複高叫黃之鋒的口號。可見就煽惑包圍而言,三人都是積極參與者。
裁判官批評,在黃之鋒等三人煽惑下,當晚有超過9000人集結,規模甚大。當中,黃之鋒無間斷地以擴音器帶領示威者高呼不同口號等,連黃之鋒自己也承認積極扮演着領導人的角色。以上種種反映黃之鋒處心積慮和有策略地以領導者的身份,組織有關集結。
至於周庭方面,當黃之鋒向示威者作出指示時,她亦站在黃的身旁幫忙提起擴音器,又不時舉起紙牌、高叫口號,突顯她的投入和參與。
在量刑時,裁判官指黃之鋒等三人在現今騷亂事件和大規模的公眾抗議活動日益增加的背景下犯案,令案情更為嚴重。而三人分工合作、夥同犯案,「有人善於言語上的表達,作出呼籲;有人精於部署;有人適合做後勤工作」。當中黃之鋒以領導者身份犯案,量刑需要較高。
須即時入獄 反映阻嚇性
裁判官強調,必須判即時監禁以反映阻嚇性,而判處緩刑是不當的,因此經認罪減刑及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判黃之鋒入獄13.5個月、周庭判監10個月、林朗彥判監7個月。
案發於去年6月21日,案情指在黃之鋒等三人的煽惑下,已有逾百人集結在警總正門外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直至晚上10時,集結的人超過9000人。黃之鋒透過發出不同訊息內容的呼籲,以組織該未經批准的集結,周庭則從旁協助。整個未經批准的集結由早上約11時半開始,直至翌日凌晨3時45分結束,歷時超過15小時。
社評|黃之鋒罪有應得 幕後黑手仍逍遙
西九龍裁判法院昨日就去年6.21包圍警總案作出判決,黃之鋒、周庭、林朗彥三人分別被判囚13.5個月、10個月及7個月,即時入獄。消息一出,港人拍手稱快。這次判決堪稱法治教育的活教材,沒有「違法達義」,只有違法必究。不管是什麼人、什麼身份、有誰在背後撐腰,只要觸犯法律,就必須承擔責任。
去年6月21日,數千名黑衣人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其間警總兩個入口被封堵,警員遭辱罵及追打,這一事件成為「修例風波」演變成大規模黑暴的轉折點,由此開始,包圍立法會、癱瘓機場、燒國旗辱國徽、私了行刑,甚至火燒活人等等,仿若罪惡的盒子被打開,香港陷入黑色的深淵流毒至今。
法官王詩麗判決時指出,此案有預謀、規模大、人數多,性質比一般非法集結嚴重,而夥同犯案比單獨犯案更嚴重。三人角色雖有不同,但都是積極參與者,判囚是唯一的選擇,必須即時監禁以收阻嚇之效。
對於判刑最重的黃之鋒,法官斥其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煽動示威者的情緒,扮演積極領導者的角色,罔顧公眾安全,也造成交通嚴重阻塞,行為十分自私。而根據黃之鋒承認的案情,他在包圍警總之前已透過電話訊息,安排各人的行動,他的刑責並不止於當時在現場提起揚聲器呼喊指揮,他的電話訊息反映他是有計劃地犯案,絕非一時意氣的行為。
三人被判後即時被押上囚車,已有案底的黃之鋒及林朗彥高叫「絕不後悔」等口號,一方面為自己壯膽,另一方面為出席庭審的「手足」打氣,這足以顯示他們毫無悔意,將來有可能再次犯案。而周庭是首次獲刑,聞判後抱頭嚎啕大哭。今日是其24歲生日,生日將在獄中度過,這的確是難忘的經歷,也是人生的恥辱。
周庭的眼淚止不住,不管是悔恨還是判刑出乎預料,但都證明了「違法達義」害人不淺,入獄不可能「令人生更精彩」,而是失去自由且留下案底,讓人生付出沉重代價。這些人平日口號冠冕堂皇,一旦涉及自己,又是另一副嘴臉,真是何其諷刺!
黃之鋒等三人都是通過「反國教」打響名堂,得到反中亂港集團的青睞及全力栽培,甚至上了外國雜誌封面,被評為所謂「思想家」。三人少年「上位」,得意忘形,殊不知,他們不過是棋子及炮灰,是受害者、可憐蟲,同時也是加害者。不少年輕人積極參與黑暴,走上街頭,就是受到他們的蠱惑。三名昔日「戰友」同日被判,殊途同歸,足以警醒其追隨者須及時回頭,否則,黃之鋒等人的今日,就是他們的明天。
但黃之鋒等收監不代表香港從此風平浪靜,因為幕後主腦們仍在逍遙法外,繼續乞求外國制裁。香港撥亂反正、維護國安任重而道遠。加強國家憲法、基本法、國安法的宣傳教育,拯救青年學生免於政冶及暴力的荼毒,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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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胡家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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