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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禁止入校!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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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務委員會(校委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決定7月7日所有參與評議會會議的學生,均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並要求校方管理層制訂執行方案跟進事件發展。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上月7日通過所謂動議,要「哀悼」和「感激」孤狼式刺警兇徒梁健輝,引發全城聲討。


港大校務委員會(校委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決定當日所有參與評議會會議的學生,均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並要求校方管理層制訂執行方案跟進事件發展。


各界贊同校方措施,認為校委會對涉事學生作出處罰完全合理,相信對學生能起到警示作用。


上月十六日,警方國安處派員到港大學生會綜合大樓調查,另外亦到學苑和校園電視的辦公室搜證。(大公報)



大公報記者 殷向善 徐網 龔學鳴

七一刺警兇徒梁健輝發動「孤狼式」恐襲後自殺身亡,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竟通過所謂議案,對梁表示「深切哀悼」,事件惹起公憤。港大校方發聲明譴責其美化暴力,評議會急補鑊撤回哀悼動議,幹事會及評議會成員辭職並致歉。其後,港大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並要求學生會遷出學生會綜合大樓。


對大學構成嚴重法律風險


港大校委會昨日發聲明指,校委會於7月27日的會議上,委任專責小組研究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事件對大學的影響及相關風險管控措施。校委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並接納專責小組的報告和建議。專責小組考慮到評議會通過7月7日的決議,其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並正受警方調查;而容許涉事的評議會成員繼續在校園內活動,對大學構成嚴重法律風險,亦對校內人員甚至大學的聲譽產生不良影響。


圖為港大職員清理學生會字樣。(資料圖片)


校委會表示,基於事態嚴重,必須即時採取風險管理措施,決定所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會議的學生,均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聲明亦指出,校委會要求校方管理層制訂執行方案,跟進事件發展,對措施作適時修訂,並向校委會匯報。大學亦需要檢視現行風險管理機制。


陳偉強:給學生樹立規範


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港大校委會的聲明表明,學校對這群學生「哀悼」疑兇的行為完全不認同。他指出,學校評判學生操行時,本身有一定的獎懲措施,禁止這批學生進校園則是一種合理懲罰。對於涉事學生的學習會否受影響,陳偉強認為,經過疫情期間長時間的網上上堂和學習,相信學生已經習慣,此規定應該對學生的日常學習影響不大。


陳偉強認同港大校委會聲明中的措施,給其他學生樹立了規範。他續指,當日與會學生的行為會影響學校的風氣,也會給同學帶來負面觀感。一般而言,學校對學生的操行評定需要二至三個月,校委會這個規定則是即日實施,可以馬上處理好該事件帶來的負面影響,給學生樹立規範。


在港大就讀的何同學亦贊同校方決定,他說,評議會的動議非常欠妥且不明智,作為學生還是應該放更多精力在學習上,認真獲取知識、學會如何做事做人。此外,不少網民紛紛讚好港大校委會的決定,網民「Kam Wah Chow」留言稱,「(與會學生)既然無心向學,留返啲學位畀有需要嘅人。」網民「Jellyfish King」表示,校方一定要「斬釘截鐵」,好好懲治是非不分的學生,保護想學習的大多數。



政界:校方做法仁慈 法律尊嚴不容侵犯


7月1日,銅鑼灣發生了「孤狼式刺警」事件引起社會各方強烈譴責。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卻於7月7日通過所謂的「哀悼」七一刺警案兇徒議案,引發了各界不滿。港大校委會昨日決定,所有參與當日會議的學生,均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本港多名政界人士對於校方的做法均表示支持,希望學生能從今次事件中明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這些學生為兇徒張目已引起社會公憤,如今學校只是禁止他們進入校園範圍,禁止他們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已是相當仁慈,但能令全體師生明白,法律的尊嚴不容侵犯。


港大學生會召開記者,撤回動議。(FB圖片)


加強培養學生責任感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會長蔡毅非常認同校方的做法,他相信該措施能夠給予學生一定的警示作用,避免他們日後再做出「撐暴」等危害社會的行為。


與此同時,他表示校方亦應當加強對於學生社會責任感的培養,引導他們參與更多積極向上的正能量活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哀悼」刺警兇徒議案時,香港社會各界都表示對於港大極度失望,如今校方對涉事學生做出處罰完全合理,並相信參考了法律方面的意見。她相信,今次事件會令所有學生明白,自由不是絕對的,應當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應記過或開除學籍懲處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認為,校方應當採取更強硬的手法讓學生為自己的行為埋單。國安法實施已經一年,但是學生會評議會仍然利用自己的身份,煽動同學以惡劣的行為污衊警員,即使校方不允許他們進入校園、使用校方的設施和服務,但這樣的處罰對於他們來說「不癢不痛」。因此,學校應當採用記過、開除學籍等更加嚴厲的處罰,懲治這些「壞分子」,以免他們繼續破壞學校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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