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筋砍断,头被砸凹,又是高空坠物伤人!
“天上掉馅饼”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天空那么大,还能掉个啥?
万万没想到的是
掉了一把菜刀、还有洗发水
深圳6个月大宝宝头被砸凹
5月11日晚,深圳蛇口一位6个月大的宝宝,当家长带着其在小区里散步时,不料天降横祸,两瓶“从天而降”的洗发水,正好砸中孩子。家长表示,当时孩子被砸中后手震了一下,几秒后就晕过去,之后醒来却哭不出声音!
事发后,被砸孩子送往深圳市儿童医院救治,据医生检测结果显示孩子双头骨、双顶骨全部骨折脑内部出血,头已经完全变形。据了解,“坠楼”的洗发水容量接近800毫升。
之后家长立刻报了案,派出所民警接案后开始了一楼层一楼层的调查工作。但是,没有一个人承认。警方表示,目前该案件是否是人为所致,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当中。
天降菜刀 男子腿筋被砍断
最近,广西南宁的邓先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一把从天而降的菜刀!刀砍在他的右小腿上,腿筋被砍断!
据邓先生回忆,5月9日上午,他将车停在都市花园鸿福楼前面的路边停车位上,10点左右的时候他准备离开,突然一把菜刀从天而降,恰好砍到他的右小腿上,当场鲜血直流,菜刀还断成了两截。“如果我再往前面一点点,就会被砍到头了。”邓先生说到。经医生诊断,邓先生为右胫前肌腱断裂、右小腿皮肤撕脱伤。
邓先生被送医后,民警和物管上楼调查,经过连日来多方面调查,630房的业主联系物管,称菜刀是老人不小心掉下去的,由于老人感到恐慌,一直没承认,现在业主愿意承担伤者的医疗费。但邓先生要求赔偿的费用,业主认为太高,双方未达成一致。
在前段时间
深圳就发生过高空坠物事件
5月10日
在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的潘先生
看见一个床垫“从天而降”
正砸中他车的前引擎盖
同天下午
在龙华民治春华四季园先后发生
两起太阳能热水器储水箱掉落事件
42栋高层的储水箱
砸到了楼下蓝色轿车
造成车辆发动机盖一处凹陷
多处刮痕
另一个储水箱
是从该小区7栋楼顶跌落
刚好掉在该栋10层住户家的上方
现场玻璃碎渣散落一地
这一幕幕惊悚的画面
简直让人触目惊心
如何杜绝高空坠物伤人情况发生?
重点关注的高坠易发点
● 不应违规在房顶、阳台、窗口及外墙堆放、吊挂杂物和其他附属物,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应及时清理。
● 对自身架设在高空的设施及其配件,如招牌、空调架、空调压缩机、雨棚、防盗网、外延式晾衣架的完好性、稳固性、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重点检查和必要的加固。
● 对户内门窗的完好性、稳固性、安全性进行检查,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重点检查和必要的加固。
● 对自有的平台、阳台上摆放的植物及摆件的稳固性、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杜绝出现超出外墙、松动、移位等情况,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必要的加固或移入户内。
相关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其所有或者使用的窗户、阳台、搁置物、悬挂物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和设施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从建筑物抛掷物品危害他人安全或者破坏环境卫生。
如何严防空中杀手
身为住户的我们应该怎么做
防高空坠物知识科普
目前
深圳市正开展高空坠物专项整治工作
对高坠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市民朋友们应从自己做起
消除身边的高坠隐患
看,江湖。
被昨晚的雨淋了,我不甘心!
“为什么就处罚我?太欺负人了!”
OMG!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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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应急能力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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