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丨“持证”制售野生动物标本,林业部门的反馈我们越来越不懂!
再整体捋一遍这个案例,志愿者通过QQ发现有人涉嫌非法大量制售野生动物标本,包含多种猛禽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
2018年8月24日,我们通过电话和邮件向山东和潍坊两级执法部门分别举报。8月27日,潍坊市潍城区林业局反馈称:我们举报的鸢艺标本制作中心有证,并发来几份该中心在2015年申请换发《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文件。
文件中列明允许其经营16种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红腹锦鸡、白腹锦鸡、费氏牡丹鹦鹉、虎皮鹦鹉、普通鵟、鸳鸯、蓝孔雀、环颈雉、白鹭、鸿雁、戴胜、喜鹊、绿头鸭、美国鹧鸪、巴西龟、白鹇等。
同时明确提到批准其每年制售392件野生动物制品,并说原材料均来自于山东潍坊安丘一畜禽养殖场和公园、动物园(具体哪家公园,哪个动物园没有明确)自然死亡的野生动物。
我们当然有许多疑问:比如为其提供原材料的养殖场、公园、动物园有没有合法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许可证?比如每年392件野生动物标本是什么意思,每个保护级别几只?每个物种几只?总不能392件都是猛禽吧?再比如涉及重点保护物种的,有没有取得专用标识,保证每一只的来源都可追溯?该标本制作中心有没有台账备查,相关部门的检查记录有没有?等等。
这些问题,目前还都是问题,没人给我们答复!
当事人年龄大了,不想干这行了,证件交回了
2018年9月4号,潍城区林业局再次反馈:当事人年龄大了,不愿再从事这个行业,已将证件交回,以后再有交易就是无证经营!
要知道有证据显示其一直涉嫌严重超范围经营,涉及多种大量猛禽!那就是赤裸裸的犯罪行为,绝不是说犯罪了把证件交回保证以后不犯就万事大吉了!
另外,这么多年,一直都是这位“年龄大了”的人在单独完成这么多工作?采购原料,制作标本,出售标本?
2018年9月5日,潍城区林业局按照此前的承诺给我们发来了该中心一直持有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的图片!但……只给封面,内容不给看么???
作为证件核心的公章、经营时间、具体经营物种等内容我们一样都看不到!询问后再无回应……
总之,这个案例林业部门给我们的感受是:遮遮掩掩,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们想说
盖是盖不住的,恳请林业部门切实负起责任,直面真相,严查此标本制作中心涉嫌长期严重超范围经营的问题!请想想您肩负的是什么?
另,潍坊安丘那些个提供原材料的养殖场、公园、动物园,我们也想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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