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研之名毒杀候鸟,谁让偷猎“魔王”立于不败之地?
导语:犯罪分子和某科研机构以“研究禽流感”为名进行合作,拿到狩猎许可;此前已经拿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拿下经营利用许可;再取得运输、检疫等证明,一个几乎是“无懈可击”的水禽偷猎、饲养、运输、出售网络就此形成。而他们猎捕水禽的方式居然是投毒再解毒!每年捕获野鸭等水禽数量超过20万只!这一切的背后,“如有神助”!
此前,说过一个把国家林业局和新疆林业厅告上法庭并赢下一审、堪称“传奇”的野生动物犯罪团伙头目—左兴国。详情:野生动物犯罪团伙头目,居然把国家林业局告上法庭?!
也分析了为何新疆森林公安拿他没辙,经过两年八个月的侦查、补充侦查,数个罪名无一落实。最后只是由新疆林业厅进行行政处罚。详情:谁“养肥”了一个野生动物犯罪团伙头目?
近日经持续追踪调查,我们好像慢慢发现了这背后的更多“黑幕”。该案例登上了2018年“中国鹤类通讯”(案例作者****,也是该案的亲历者)。更多案情和细节预示着左兴国在新疆犯案期间,很可能有人帮他。而且,不是一般人。
1 此前,我们只知道左兴国2014年因非法狩猎等多个罪名被新疆森林公安调查。其在新疆安宁渠和湖南岳阳的兴国水禽驯养繁殖场均被查。但,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在手的他,最终只被新疆林业厅处以行政处罚,包括罚款228.6万元。他本人不服,竟将负责给他发证并监管他的部门告上法庭并险些翻盘!
我们却不知道,早在2012年左兴国和他的“养殖场”就被查过。其雇佣“猎人”分散在全疆各地猎捕野鸭等水禽,通过“养殖场”洗白后空运到广州、长沙、南京、杭州等地。执法部门两次在现场都查获了大量空运笼子。其从“猎人”手中的收购价是25-30元每只,在黑市能卖到250-300元每只,进入餐馆则达到300-500元每只!2012年已经被查,为何还能继续若无其事干下去?!
现场查获的野鸭和空运笼
2 我们只知道,2014年森林公安在新疆宁国渠和湖南岳阳的兴国水禽养殖场分别查获野鸭580只、2760只。
却不知道,民航运单和嫌疑人之间的交易单据(银行汇款)显示,每年野鸭等水禽的实际捕获量高达20万只!!!若加上疆外捕获量,20万只也打不住。
20万只,外加每只10倍的暴利,这是多少“犯罪所得”?这,还只是一年的。
被新疆林业厅罚款228.6万的左兴国绝不是交不起这笔罚款,而是他觉得自己不该交,一定能赢下官司!因为他深知只要野鸭进了“养殖场”,就无法断定它们到底是野生还是养殖的。
3 我们本以为,左兴国雇佣的安徽籍“捕鸭人”采用的猎捕方式是网捕。却不知道,他们很可能还在大肆投毒!因为,在偷猎现场查获了大量“阿托品”!这是投毒分子最常使用的毒药“呋喃丹”的有效解毒剂。偷猎分子大量播撒“呋喃丹”,然后埋伏在附近,迅速给中毒“昏迷”但尚未死去的野鸭等水鸟注射“阿托品”解毒。毕竟,活体的价格更高。
偷猎现场查获的解药”阿托品“
4 我们知道2014年3月,左兴国和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签订了《委托捕捉野生鸟类协议书》,用于研究“H7N9禽流感”。却不知该“科研机构”到底研究出了什么名堂?有什么成果?
5 我们最近才知道,原来早在2012年左兴国及其“养殖场”被查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从狩猎到饲养、运输、出售、检疫的所有证件!不知道当时的狩猎证又是以什么名义拿到的?野鸭等水禽的检疫是谁给做的?
虽然,左兴国因不服新疆林业厅的行政处罚而将其告上法庭。看似和这个他应该巴结,主动搞好关系的新疆林业厅“彻底闹僵”。但这只是左兴国和新疆林业厅的“关系危机”,并不是他和林业厅里上班的人的危机。
拿到从野鸭水禽的狩猎到驯养、经营、运输、检疫等所有手续,还能和“科研机构”合作,简直“如有神助”!这个“神”,到底是谁?
这些“大神”的存在,几乎确保了左兴国可以随便搞,随便获利千万甚至上亿。即使被查,也大概率能“全身而退”。让森林公安“落败”,让国家机关“蒙羞”,从中获利的除了左兴国,还有谁?
注:文中图片和截图均来自“中国鹤类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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